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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昊医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昱彤 已离职)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017证券简称:星昊医药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昱彤已离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昱彤,女,1979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项目经理,任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现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担任合伙人。自

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4月9日担任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1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6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

况如下:

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2次出席股独董董事会席董事式出席董席董事事会次未亲自参加东会次姓名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董事会会议数李昱

50500否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重大关注事项、信息披露等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同时要求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年报披露时间安排及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鉴证报告等。

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及表决情况如下:

现场或通是否存在连续三次未亲应出席委托出缺席会议名讯表决出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会议次席会议会议称席会议次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数次数次数数事出席的情况审计委

0000否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2200否会议提名委

1100否

员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请

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2(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判断,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其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与评价,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工作等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切与诉求,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完成2日的现场履职。现场工作期间充分了

解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治理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等。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保持紧密联系,确保能够及时获取公司的信息。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报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各监管部门及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加强对独董制度的理解及运用,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与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3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方面,公司按时提供会议相关材料,保障本人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在现场工作方面,公司积极安排相关人员汇报交流,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资料,支持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方面,公司积极协调安排与审计人员的沟通交流,确保本人能够及时有效监督中介的工作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工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4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因个人原因提出辞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新任独立董事,本次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5独立董事:李昱彤

2026年4月24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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