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7证券简称:星昊医药公告编号:2026-025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
发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1)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战略委员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等影响因素,分析公司自身优势与劣势,及时调整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并通过经营目标责任考核的方式分解到各业务部门,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面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在战略落地、产品研发、模式拓展、市场开发、运营管理等方面积极改进,从而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2)组织治理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建立起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经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分别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明确规定了董事
2长、董事、公司管理层以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
理层之间权利制衡关系,成为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有力保障。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提名、选举程序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目前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已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聘请专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议事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管理层对于内控工作高度重视,审计委员会由两位独立董事和一位非独立董事组成。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名,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列席董事会会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发挥专业优势建言献策。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了监事会,其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保证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公司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人力资源
公司将人才发展作为战略核心,构建了覆盖全周期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招聘环节建立标准化流程,通过多维度评估与背景调查严控人才质量;培训体系涵盖合规教育、技能提升及管理能力建设,辅以职业晋升通道促进人岗适配。绩效考核采用定量定性结合模式,结果与薪酬晋升强关联以激发效能。薪酬福利对标市场水平,包含基础薪资、绩效激励及五险一金等多元化保障。通过定期座谈、意见箱等渠道强化员工沟通,劳动关系管理严格遵循法规要求。当前体系有效支撑战略落地,未来需重点优化跨部门协作机制、晋升合规联审及数字化管理工具应用,持续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
(4)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
3公司以诚信与道德为核心价值,通过制度约束、文化浸润及管理层垂范构建多维保障体系。制度层面,制定《员工手册》等文件,明确禁止商业贿赂等行为,将合规要求嵌入劳动合同及晋升标准。搭建座谈会、内部群等沟通渠道,鼓励员工反馈道德风险。管理层以身作则践行规范,并将诚信履职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实现价值观传导与制度约束的闭环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刚性、文化渗透与双向互动,有效培育了全员合规意识,形成风清气正的组织氛围。
(5)资金活动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印章等事项的管理,公司在资金管理方面未出现错支现金、违规支付和账实不符的现象。存货、采购、销售方面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6)资产管理
公司根据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拥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资产的请购、采购、验收、日常保管维护、核算盘点、处置等作业流程管理,通过流程化、表单化的管理保障了前后环节的有效衔接,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7)对外投资
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购买理财产品管理规定》,规定了公司对外投资、证券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8)关联交易
公司已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等。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允,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9)对外担保
公司已制定的《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担保事项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的潜在偿债风险,合理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
4(10)财务报告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确定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结账、编制个别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
的审核、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计、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等阶段,均能按照公司现行的制度有序的执行,确保了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1)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信息披露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同时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
(1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作因素。公司建立内部信息传递与反馈机制,制定内部信息传递制度以及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促进内部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降低经营风险。
公司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智能办公系统,充分利用网络、公司电子信箱、内部刊物,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息沟通平台。通过定期维护公司网站,对外发布公司简介、新闻动态、投资者关系、企业文化、财务报告、人才招聘等相关信息。公司已建立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5准如下:
A.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a、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b、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
B、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a、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实际损失总额及负面影响程度作为衡量指标。
b、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6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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