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昊医药”、“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星昊医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号)同意注册,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6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2.3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76380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37126981.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9253018.7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7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计划累计投入募投入进度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调集资金金额(%)
整后)(1)(2)(3)=(2)(/1)募投项目创新药北京星昊盈
1物产业化共享平盛药业有限26100.0315328.0458.73%
台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口崩制北京星昊盈
2剂新产品研发项盛药业有限7825.276149.5078.59%
目公司
合计--33925.3021477.5463.3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北京星昊医药股
有限公司北京天华园支91480078801400000266944.24份有限公司行北京星昊医药股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041060000068692135712613.07
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星昊医药股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
10058900015000256750.51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北京星昊盈盛药
有限公司北京天华园支914800788012000002831990969.17业有限公司行南京盈诺生物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
912100788012000046771013.95
技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合计————137705540.90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这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安排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进度,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等其他低风险银行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四、风险评估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风险评估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范围的规定。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的资金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已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业务,是以确保公司募投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前提,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增加了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切实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