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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矿建: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宁)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019证券简称:铜冠矿建公告编号:2026-018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度,本人王宁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宁先生,196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行政法专业律师、保险金融专业律师。1983年8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六安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永信

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等;2005年10月至今,任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9年12月至今,任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2011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5年6月至今,任合肥市财政局法律顾问;2021年4月至2026年3月,任六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4年7月至今,任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是否连续出席应出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事2次未亲股东独董姓名董事会董事会次式出席董董事会次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数王宁82600否6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公

司召开的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履行专门委员的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与意见。本人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委托出席委托出席会议名称出席次数表决情况次数次数审计委员会会议700全部同意提名委员会会议400全部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00全部同意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

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等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深

入了解其关切与诉求,进一步增强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认识,切实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持续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8日,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等,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及对公司、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的内外部环境、经营现状、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情况,以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

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

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公司等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通过及时学习相关政策,了解监管要点,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独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和必要支持。公司能够

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本人提供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资

料和信息,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能够充分做好议题准备并与本人详尽沟通,公司能够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所提意见与建议,积极回应相关质询,能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运作、风险防范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

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核查了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日常性关联交易及购买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上述交易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提供支持,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关联方依法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未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

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鉴于原审计机构聘期届满,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能够公正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公司聘请上述中介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补选了2名非独立董事,聘任1名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召开

了提名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其专业背景和工作履历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和条件,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度,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研究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利用本人的专业技能与经验,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宁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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