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0证券简称:泰凯英公告编号:2026-016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 1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5年10月28日(上市日)至2026年1月1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进行了审核,上述核查对象出具书面说明及承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本人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
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决策,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二)《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