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5677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
关于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15677号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5年10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责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5年10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10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65号);2025年9月1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750号),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1,57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1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685,923.3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44,076.6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14391号验资报告。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新增发行股票2,355000.00 股,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69,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316,330.2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53,169.7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15470号验资报告。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1,805.50万股(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99,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4,002,253.61元(不含税)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172,797,246.39元。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浙江星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台新能源高压油箱项目(二期) 13,966.95 13,117.95 项目代码:2310-331052-04-01-211828 台环建备(新)-2024007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 4,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17,966.95 17,117.95
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公开发行实际筹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项目资金需要,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使用。
三、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浙江星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台新能源高压油箱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浙江星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星昌”)。截至2025年10月22日,浙江星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46.95万元,上述资金拟从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万元)
浙江星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台新能源高压油箱项目(二期) 13,117.95 4,646.95
四、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002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不含税),截至2025年10月2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05.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 (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万元)
保荐承销费 1,771.20 200.00
审计验资费 450.00 155.66
律师费 113.21 37.7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5.82 12.03
合计 2,400.23 405.42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河北世昌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Registration of tb ChngeofWorkingUnitby CPA.Agree theholderlbetrnstrredJfrom
同意入Agrcrthiebolde a betrnserred to
会计师事务所
本复印件已审核与原件一致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CPA
同意调出Agree thoholder t0 b trinsferred tcom
事务所C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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