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兆点胶”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卓兆点胶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6年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预计金额与上年关联交易类预计2026年2025年与关联实际发生金额差主要交易内容别发生金额方实际发生金额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600000.0063894.67-
接受劳务【注1】
销售产品、商
品、提供劳务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商品
2向关联方支付厂其他【注】2500000.001660000.00-
房租赁费
合计3100000.001723894.67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峰先生于2025年9月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管,任公司战略顾问,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务,上述“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其作为战略顾问在公司领取的2025年10月-2025年11月薪酬合计;陈晓峰先生2025年薪酬已经《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核通过;
注2.上述“向关联方支付厂房租赁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浦森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浦森”)少数股东向其出租厂房产生的租金。因公司收购广东浦森51%股权一事于2025年1月31日完成交割,广东浦森自2025年2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因此上述“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自2025年2月至2025年11月产生的租金合计;
注3:以上“202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姓名:陈晓峰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顾问、广东浦森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信用状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陈晓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2、姓名:方利荣
住所:广东省潮州市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广东浦森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
代表人、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方利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浦森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
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二、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回避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公允。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交易定价,价格确定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的需要进行,并签署相关协议,对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其中陈晓峰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创始人,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战略顾问,仍一如既往地致力于公司的业务布局与战略规划,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其次,向关联方租赁厂房属于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上述交易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一)查阅2025年10-11月陈晓峰先生的薪酬明细账;
(二)查阅2025年2-11月广东浦森租赁厂房的租金明细账;
(三)查阅广东浦森的厂房租赁合同,核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四)查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的会议文件及相关公告文件,核查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规性。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