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8证券简称:新恒泰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变动暨证券事
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职工代表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选举翁成龙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6年3月30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翁成龙先生通过嘉兴熙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任命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邵庆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6年3月30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秦凯丽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6年3月30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本公司王勤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自2026年3月30日起不再担任职工代表董事。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王勤峰先生通过嘉兴熙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
王勤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履行已披露的公开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及违反承诺的情形。王勤峰先生辞任董事后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承诺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四、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翁成龙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三)《王勤峰先生的辞职报告》。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附件:
1.翁成龙先生,男,1992年10月23日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19年1月至2022年10月任浙江新恒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22年10月至2025年8月任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10月至今任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