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觅睿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03-3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036证券简称:觅睿科技公告编号:2026-034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度,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168.3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90%;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14.34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

53967.98万元,同比增长20.02%;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34105.14万元,同

比增长29.96%。

二、董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改、制定了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会计师选聘制度》等,全面覆盖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二)董事会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审议各项议案,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审议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内容结果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

2025年(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

事会第十(8)《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月6日(9)《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

一次会议(10)《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2-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

2025年(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审议

事会第十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月3日通过

二次会议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4)《关于修订<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第二届董

2025年(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审议事会第十(5)《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无

8月7日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通过

三次会议(6)《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9)《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10)《关于公司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修订稿)的议案》(1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修订稿)的议案》(12)《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1-6月<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2025年(4)《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审议

事会第十的议案》8月15日(5)《关于补充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无通过四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6)《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7)《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

2025年审议

事会第十(1)《关于<公司2025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1月14日通过

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5年盈利预测的议案》

第二届董2025年(2)《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审议

事会第十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11月26日(3)《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通过六次会议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三)股东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组织股东会会议4次,其中,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3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股东会具体内容如下:

审议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内容

结果(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25年第2025年(2)《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审议一次临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

1月13日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通过

股东大会

(3)《关于追加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年(6)《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度股东大

(8)《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月28日通过

会(9)《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2-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第(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2025年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审议二次临时的议案》

8月25日通过股东会(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9)《关于公司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修订稿)的议案》(1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修订稿)的议案》(1)《关于2025年1-6月<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2025年第审议

2025年报告>的议案》

三次临时(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通过股东会告>的议案》

9月1日(3)《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4)《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照相应的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运作,切实发挥专业审议与决策支持作用。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审议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内容结果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

(4)《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2025年2025年(5)《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第一次会(6)《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3月6日通过案》议(7)《关于公司2022-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5年2025年审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二次会4月21日通过议审计委员(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会2025年2025年审议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

第三次会8月7日案》通过议

(1)《关于2025年1-6月<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审计委员告>的议案》会2025年2025年审议(3)《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第四次会8月15日的议案》通过议(4)《关于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审计委员2025年

(1)《关于<公司2025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审议会2025年11月14日第五次会通过议

(1)《关于公司2025年盈利预测的议案》审计委员(2)《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会2025年2025年审议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第六次会11月26日(3)《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通过议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薪酬委员会2025年2025年(1)《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审议

第一次会2月23日议案》通过议薪酬委员会2025年2025年(1)《关于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审议

第二次会12月31日议案》通过议战略委员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会2025年2025年审议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次会3月6日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议战略委员会2025年2025年(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审议

第二次会4月3日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稿)的议案》通过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定召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审议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内容结果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审议

(1《)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会议3月6日通过

(六)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行使董事职权,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决策,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其中,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严格恪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等,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保障公司股东与潜在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举办路演、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渠道与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绩效考核。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八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部分予以详细披露。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

四、2026年度工作计划

2026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恪守法律法规,遵

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将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指导经营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保各项经营指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力争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公司治理层面,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修订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认真筹备、组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确保决策程序合规、高效;同时加强对管理层执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方面,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开展董事、高管的合规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投资者关系管理上,将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创新沟通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举办业绩说明会,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对投资者关注问题的梳理和研究,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问题,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此外,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市场水平,持续优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体系,探索更加多元化的激励方式,将核心团队利益与公司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进一步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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