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36证券简称:觅睿科技公告编号:2026-033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2025年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2025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为保障公司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保护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性及完整性,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结合公司自身组织架
构、资产结构、经营模式及外部监管环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将根据公司发展持续优化与动态完善。现就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主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说明如下: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及遵循的原则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构建科学规范的决策、执行与监
督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
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并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结合。
(2)内部控制对公司全体人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个人均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3)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
的关键控制点,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过程。
(4)内部控制确保公司内部机构、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权限划分清晰、合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实现不同机构与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
资金管理(包括投资融资管理)、财务报告、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重大投资、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有关情况
1、控制环境
(1)为规范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与管理需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控制环境、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整套内部控制制度贯穿经
营管理各层级、各环节,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公司已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严格依规履职,议事规则规范,有效发挥专业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公司设内审部并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实施
审计监督并定期提交专项报告。重点开展对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合规性审核等审计监督工作。
2、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成为值得信赖与尊重的业内卓越知名企业的长远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公司管理层通过定期的财务报告,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公司管理层通过定期召开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讨论,确保风险可知,及时应对,保证公司经营安全。
公司与政府和监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获悉相关的产业政策、监管要求、经济形势、融资环境等外部信息。并且建立了战略委员会,能够帮助公司识别和应对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3、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定期核对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
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
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
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4、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
公司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公司设立内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内部存在控制缺陷和异常事项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和影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
在内部控制检查与监督过程中,若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管理层应及时向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告中说明内部控制出现缺陷的环节、后果、相关责任认定、追究以及拟采取
的整改、补救措施。董事会应根据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在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等事项的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并执行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内部机构调整及管理要求的需要,持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制度的可操作性,以使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发展。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缺陷认定的定量判断标准以公司税前利润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重要性水平为公司税前利润的5%,一般性水平为1%。在实际进行财务报告缺陷认定时,还要充分考虑定性因素。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公司缺乏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显示,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一)公司已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完成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检查范围覆盖
内部控制主要方面与全流程,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及时反馈与持续完善提供了合理保障。
(二)公司按照逐步完善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的要求,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设计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作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开展。
(三)公司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充分结合行业特性及自身管理实践经验,确保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效防范与控制经营风险;相关制度自实施以来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升效益及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五)本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5年度,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