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45证券简称:蘅东光公告编号:2026-040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陈建伟
6.会议列席人员:全部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2025年度实际经营与财务状况,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本次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2025年
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专项审计,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518Z0918 号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顺利完成2025年度各项工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总结了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赵静、段礼乐对2025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静)》《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段礼乐)》。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赵静、段礼乐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董事会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在其任期内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履行回报股东义务,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在统筹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以及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518Z0646 号)。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和工作量等因素,公司决定拟将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每人每年税前12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赵静、段礼乐、华金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独立董事赵静、段礼乐、华金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董事陈建伟、贺莉、刘光美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陈建伟、贺莉、刘光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5年度工作开展的情况,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企业资金营运能力,保障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安排、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的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20.5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有关工作以及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预计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
23.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类型包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形。该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和担保金额,融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授信期限最终以双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和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审计服务。该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
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符合公司财务审计需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内部控制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1、《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5、《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