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45证券简称:蘅东光公告编号:2026-062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股东名称股东身份
(股)(%)来源深圳市福田红土
股权投资基金合持股5%以北京证券交易
37171005.4606%伙企业(有限合上股东所上市前取得伙)深圳市红土创客
持股5%以北京证券交易
创业投资合伙企9292621.3651%上股东所上市前取得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新投资持股5%以北京证券交易
9292621.3651%
集团有限公司上股东所上市前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计划减持数量拟减持减持减持减持价拟减持股东名称持数量占总股股份来方式期间格区间原因
(股)本比例源
(%)深圳市福不超过1.3333集中竞自本公根据市北京证自身资
田红土股907600%价告披露场价格券交易金需求权投资基之日起确定所上市金合伙企15个交前持有
业(有限易日后的股份合伙)的3个月内
深圳市红不超过0.3333集中竞自本公根据市北京证自身资
土创客创226900%价告披露场价格券交易金需求业投资合之日起确定所上市伙企业15个交前持有
(有限合易日后的股份伙)的3个月内
深圳市创不超过0.3333集中竞自本公根据市北京证自身资
新投资集226900%价告披露场价格券交易金需求团有限公之日起确定所上市司15个交前持有易日后的股份的3个月内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
√是□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本次减持主体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红土创客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前述减持主体拟在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红土创客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持股5%
以上股东已出具《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的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实施减持计划的股东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
务规则规定的减持限制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本次拟实施减持计划的股东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红土创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规定的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
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五、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东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