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45证券简称:蘅东光公告编号:2026-052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3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51025.80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34862.94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3764.58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与公司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容诚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公司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风险判断及应对措施、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情
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公司对容诚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客观、公正、公允。蘅东光通讯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