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亿能电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07-21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837046证券简称:亿能电力公告编号:2025-047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第三条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四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表决以及通讯表决方式。 第六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八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一)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提名、任免董事; (四)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六)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 (八)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九)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十)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十一)董事会因故无法对定期报告形成决议; (十二)公司拟申请股票从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申请转板或向境外其他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记录下列事项;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独立董事的姓名; (三)审议议案 (四)表决方式及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结果。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 第十条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协助、便利和支持。 第十一条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