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50证券简称:爱舍伦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由
50759500.00元变更为67679334.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0759500股变更为
67679334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此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指导意见,公司拟对《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第三条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第三条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2025年12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人民币普通股16919834股,于2026月【】日在北交所上市。年1月21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67679334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司(上市)。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代表公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系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67679334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百二十六条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第二百二十六条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