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50证券简称:爱舍伦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宏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孙宏涛先生,197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专业博士后,教授。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任山东交通学院人文科学系讲师;2005年4月至2008年6月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学博士;2008年6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2012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上海市杨
浦区司法局副局长(挂职);2013年7月至2023年6月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副院长;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任上海市人大法工委处长(挂职);2019年1月至
2025年5月任凯博易控车辆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
任润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
情况如下:
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2次出席股独董董事会席董事式出席董席董事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姓名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事会会议数孙宏涛102800否5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时间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2/51.《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2/20
员会第七次会议的议案》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4/101.《关于公司2025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8/1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员会第九次会议的议案》
4.《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9/5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员会第十次会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10/291.《关于公司2025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11/172.《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案》
2025/12/1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025/2/20
员会第三次会议5.《关于境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6.《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1、《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新投资者的议
2025/4/2
员会第四次会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
2025/8/11.《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和2025年度董事薪酬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预案的议案》
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2025/2/202.《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2025年度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5/2/20
员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时参与会议,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按照规定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先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
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等内部控制与审计相关议案,积极与内部审计部门等保持沟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主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与重点事项进展情况保持沟通,积极推动其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按约履职,履职情况良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等机会,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深入
了解其关切与诉求,进一步增强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认识,切实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持续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
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度累计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5个工作日。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仔细审阅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各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与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配合与支持本人履职。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日常出席会议外,本人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认真核查了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5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审议额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查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履职作用。
本人在后续任期内将一如既往地诚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努力。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宏涛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