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56证券简称:能之光公告编号:2025-132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业务
发展和信贷需要,在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贷款实行总量控制,计划2026年度全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融资业务。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公司经营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及担保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同意后,公司在执行上述借款计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做出适当的调整。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一切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
弃权票为0票;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为0票;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一)《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二)《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