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吉林碳谷:关于控股股东委托管理方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5-11-2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077证券简称:吉林碳谷公告编号:2025-133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委托管理方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吉

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新材料”)的通知,控股股东委托管理方—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纤集团”)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委托管理方股权结构变动基本情况近日,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城建”)与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股权基金”)签署了《关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13%股权转让协议》。吉林城建将其持有的化纤集团16.13%股权转让给省股权基金,上述股权转让已获得国资委批准。

本次化纤集团股权转让完成后,省股权基金持化纤集团股权比例上升至

29.03%,吉林城建持化纤集团股权比例下降至15.48%。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吉林市国资委”)直接、间接持有化纤集团50.96%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吉林市国资委。

综上,上述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委托管理方、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二、变动前后公司股权控制结构情况

1、变更前2、变更后

注:2025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控制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27),市国资委与化纤集团签署了《国兴新材料64.52%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已经取得市国资委批准,尚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通过反垄断审查,该股权变动尚未完成。

三、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权控制结构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兴新材料,国兴新材料的委托管理方仍为化纤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吉林市国资委。四、备查文件《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管理方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