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77证券简称:吉林碳谷公告编号:2026-051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用途由“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5000000元,不超过250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1000000股-16666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0.28%,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4年9月23日开始,至2024年12月23日结束。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41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378389.0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61.51%。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二、本次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拟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用途“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除上述变更事项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并将按规定办理注销相关手续,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止。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7681817股减少为586239853股,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股份注销前回购股份注销后类别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28432834748.3828432834748.502.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含回购
30191150651.3730191150651.50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14419640.2500.00
总计587681817100.00586239853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2026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