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2证券简称:方正阀门公告编号:2025-116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一道1921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高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召开情况、审议表决情况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5205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78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制定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519591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2%;
反对股数9268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同意反对弃权序号名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5年141000099.3470%92680.6530%00%
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易慧、林思汉
(三)结论性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