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6证券简称:科马材料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请,于2025年8月11日经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5年11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2618号)。公司股票于
2026年1月16日在北交所上市。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16号),确认公司截至2026年1月8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92.72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3775.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16.80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4月7日及2024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2025年7月21日及2025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制度已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根据公司披露的相关文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募集资金用途预计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干式挤浸环保型离合器摩擦材料技
115116.8015116.80
改项目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5500.005500.00
合计20616.8020616.80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6年3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02.46万元,拟置换金额为1002.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干式挤浸环保型离合
15116.801002.461002.46
器摩擦材料技改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5500.00----
合计20616.801002.461002.46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6年3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70.48万元(不含增值税),拟置换金额为270.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拟置换金额保荐及承销费用243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820.00195.28195.28
律师费用473.8475.0075.0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52.080.200.20
合计3775.92270.48270.48
注:以上金额不含增值税。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需履行公司股东会审议程序。
五、专项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1079号)。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3.《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5.《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