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0证券简称:同辉信息公告编号:2026-060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
的专项说明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了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和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1-00081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仅为33325054.64元,净利润为-60623106.9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0785277.58元,流动负债为162686214.38元,流动资产为
154998114.45元,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68137.74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一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确定同辉信息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我们采用抵消前未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绝对值3591.75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0.5%取整,由此计算得出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7.96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经审计后,我们认为同辉信息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5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如“二、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中所述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且同辉信息在报表附注二、(二)中
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作出了充分披露。基于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在发表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事项的相关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存在可能导致对同辉信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一)上期非标事项的具体内容
1.上期出具保留意见的影响
上年度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调减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22320102.63元、递延所得税资产687878.34元、留存收
益22083011.42元、调增资本公积3513514.74元,调增2022年度营业收入1241505.19元、调减2022年度净利润1981779.98元。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恰当性,因此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恰当性,以及对比较报表和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2.立案调查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原共同控制人崔振英因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收到调查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二)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8号),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对2018年度至2024年度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6]第1-00080号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董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同。
五、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内容,针对上述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董事会和管理层正在积极应对。
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在2026年度积极拓展业务,将加强核心竞争能力建设,发展具有竞争能力的业务方向,加大声学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稳定公司的主营业务。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