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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新材: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彬)

北京证券交易所 04-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920098证券简称:科隆新材公告编号:2026-030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进行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彬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自2010至2013年,担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讲师;自2014年至2019年,担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自2020年至今,担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自2023年5月至今,担任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3月至今,担任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1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

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应出席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董出席股独董2次未亲董事会席董事出席董事会董事会次事会次东会次姓名自参加董次数会次数次数数数数事会会议李彬80800否3

2025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20254225、《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年月日审议通过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2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2、《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8月6日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8要的议案》;年月18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5审议通过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1027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年月日审议通过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2025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2025年1月14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日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2025年3月171、《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日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体的议案》。

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2025年第三次2025423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年月日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5年第四次20257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年月21日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5年第五次202586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年月日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2025年第六次2025818要的议案》;年月日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七次20259191、《关于补充审议募集资金银行监管账户年月日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且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相关人员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询问、核实;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人员沟通年

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所处行业主要变化和潜在风险情况、上年度审计风险点、应

对措施等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推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更好地为中小股东服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了解公司相关资料和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表决,切实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4门会议、列席股东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工作时间16.5天,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对外交流注意事项”、“2025年度北交所监管处罚案例培训”的培训及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

“陕西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设与规范运作”专题培训学习活动。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管理层重视

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关注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

5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杨锦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6(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邹威文先生、穆倩女士、杨锦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彬先生、张仲伦先生、杨秀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魏天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选举邹威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邹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任瑞婷女士、傅小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任瑞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锦娟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本次提名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4月23日,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独立董事薪酬,与独立董事利益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了《关于20257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里,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陕西证监局、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法规、制度培训,及时学习更新相关政策,了解监管要点,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6年度里,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彬

2026年4月16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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