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8证券简称:科隆新材公告编号:2026-032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在
2025年度依法、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
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彬先生、独立董事张仲伦先生、董事穆倩女士3名成员连选连任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2/3,符合监管关于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2的要求。
本次继续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彬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确保审计委员会专业决策与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法律及企业管理专业知识与
实务经验,具备独立、客观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的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北交所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开展监督与审议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托专业优势,聚焦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内外部审计履职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有效性评估等核心事项,向董事会提供专业、
1审慎的意见与建议,在公司财务规范、风险防控、治理完善等方面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范召开会议,全年
共计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真实有效。具体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025年4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
22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2、《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8月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6日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8月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8日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2025年10《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月27日
三、相关工作情况
2(一)审慎审阅财务报告,保障信息披露质量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面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
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主动与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层及外部
审计机构充分沟通,详细核查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处理合规性、信息披露完整性。
经审慎核查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会计政策选用谨慎稳健、会计估计合理恰当,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交所监管规定。
(二)监督评估外部审计,规范审计机构履职审计委员会持续对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全流程监督与履职评估,重点核查其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执业质量、业务经验及诚信合规记录等事项。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执业过程保持充分独立性,审计团队专业能力突出、执业规范严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具备持续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与能力。
(三)统筹多方沟通协调,提升财务内控效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衔接,督促内部部门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及时反馈财务核算、内控执行中的问题,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财务规范、内控优化的专业建议,推动公司财务治理与内部控制持续完善。
(四)全面评估内控有效性,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交所相关监管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全覆盖内部控制制度,覆盖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关键领域。
3审计委员会通过查阅内控文件、监督内控执行、核查内控评价报告等方式,
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估。评估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各项制度落地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忠实履行监督、审议、评估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与独立监督作用,在财务信息监督、审计机构管理、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有效保障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经营合规运行。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坚
守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审慎严谨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募集资金管理等重要事项,深化专业监督职能,推动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内部控制体系精细化、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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