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0证券简称:三协电机公告编号:2026-026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夏卫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夏卫军,作为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夏卫军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9年7月至2002年12月,在南通中远船舶钢结构有限公司工作,任业务主管;2003年1月至2005年3月,在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业务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12月,在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业务经理;2007年1月至2018年1月,在南通市柏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在江苏恒太照明有限公司,任董事;2018年12月至今,在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至今,任江苏北辰互邦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无锡格林司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三协电机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经自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
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以通讯续2次应出席现场出委托出缺席董出席股独董姓方式出未亲自董事会席董事席董事事会次东会次名席董事参加董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数数会次数事会会议夏卫军1411300否4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表决结果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第三届董事会审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
2025年2计委员会第六次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弃权:0票月24日会议证报告>的议案》;反对:0票5、《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6、《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同意:3票2025年5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审阅计委员会第七次弃权:0票月20日报告的议案》。
会议反对:0票第三届董事会审1、《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银行融同意:3票
2025年7
计委员会第八次资额度暨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的议弃权:0票月2日会议案》。反对:0票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第三届董事会审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3票
2025年10计委员会第九次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弃权:0票月27日
会议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反对:0票自筹资金的议案》;
4、《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同意:3票2025年2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酬与考核委员会弃权:0票月24日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反对:0票1、《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三协电机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战2、《关于增加全资孙公司新时代动同意:3票
2025年7略委员会第三次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弃权:0票月2日会议3、《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反对:0票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2025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战略委员会成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会姓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次数会议次数会议次数议次数审计委员会44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夏卫军
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1100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表决结果2025年第一次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同意:2票
2025年10独立董事专门派预案的议案》。弃权:0票月14日
会议反对:0票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同意:2票
2025年10
独立董事专门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弃权:0票月27日会议资金的议案》;反对:0票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1、《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同意:2票
2025年12独立董事专门易的议案》。弃权:0票月10日
会议反对:0票1、《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2025年第四次同意:2票
2025年12案》;
独立董事专门弃权:0票月31日2、《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会议反对:0票联交易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审计部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方式,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人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主动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等事项的汇报,并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人认为审计机构能够按约履职,履职情况良好。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类决议事项,特别是在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外,本人积极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个工作日。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出席会议、与管理层交流、审阅书面报告、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仔细审阅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同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
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参加了公司举
办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合规培训等。通过培训与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事项的认识、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建言献策,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积极配合与支持本人履职。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除日常出席会议外,本人通过微信、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认真核查了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能够及时编制完成定期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专项报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时,均投出了同意票。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是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履职、勤勉尽责的原则,在
工作中保持独立,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本人能够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利用本人的专业技能与经验,力求为公司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建议。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夏卫军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