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 n - Ch i na C e r t i f i ed P u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REPORT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4页
三、附件……………………………………………………………第5—9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5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6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7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8—9页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5-70号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协电机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三协电机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三协电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三协电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9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三协电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1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协电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第2页共9页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7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3元,共计募集资金182781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002339.6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0778660.37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和2025年10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025656.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4753003.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5-5号、天健验〔2025〕15-8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铺底流动项目备案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建设投资投资额资金或核准文号
三协绿色节能智控常经审备〔2023〕
11916.6011537.129373.352543.25
电机扩产项目234号
常经审备〔202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62.883162.883162.88
234号
补充流动资金1200.00775.30
第3页共9页本复印件仅供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5-7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5页共9页本复印件仅供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5-7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6页共9页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序执业证书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案公告日期号号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546327011000010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082726007244010079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70100061188932337010001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5080509009611000154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20116079641707712010023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609134343310000072020/11/02
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492787411010032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1302035795687109130200112020/11/02
2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31585821320000102020/11/02
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300005793421213330000012020/11/02
27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0896649376110003742020/11/02
2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2342556811010150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61013607340169X2 61010047 2020/11/02
3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1592354581W 11010136 2020/11/02
本复印件仅供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5-7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7页共9页本复印件仅供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5-7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田业阳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8页共9页本复印件仅供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5-70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陈兴冬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