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1证券简称:聚星科技公告编号:2025-134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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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1434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9948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625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C38 制造业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963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
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静,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诸旦祺,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潘玉忠,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自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10家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处理处罚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序号姓名实施单位日期类型况对在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上市项目中因
2023年9自律监管北交所监管坏账准备计提不准
1潘玉忠
月11日措施执行部确导致财务数据存在错报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在阳光中科(福
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1年
2023年11行政监管中国证监会
2罗静年报审计项目中存
月24日措施福建监管局
在的在建工程、货币资金及收入相关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8年至2021年年
报审计项目中存在
全国股转公的在建工程、货币资
2023年12自律监管
3罗静司挂牌公司金及收入相关审计
月5日措施管理一部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年审计收费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
上期2024年审计收费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0万元。
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范围及审计
工作量等因素,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完成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