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8证券简称:太湖远大公告编号:2024-098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银行授信申请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业务的情况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时结合各银行不同产品的优劣势与取得成本,就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等申请计划如下:
1、综合授信敞口额度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34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综合授
信敞口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具体如下:
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序号机构名称
不超过(万元)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12000
2交通银行湖州吴兴支行12000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10000
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10000
5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8000
6中信银行湖州分行8000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8000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8000
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6000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6000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6000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6000
1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和平支行6000
1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5000
1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5000
1综合授信敞口额度
序号机构名称
不超过(万元)
1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5000
1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绿色支行5000
1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5000
19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业务结算中心3000
总计134000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与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保理、信用证、供应链融资、内保外贷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机构的具体要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权利质押担
保、动产担保、不动产抵押等。必要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个人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上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授信与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2、信用证融资、票据贴现及票据池、资产池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以日常经营中收取的应收票据、信用证或授信机
构可入池资产等向银行申请及办理信用证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等(该业务不涉及银行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信用证融资、票据贴现未到期余额与票据池占用余额合计不超过公司过往12个月累计收取的应收票据与
信用证金额的50%。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银行的具体要求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信用证与票据质押、票据或授信机构可入池资产入池托管等,具体额度、期限、质押率等事宜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3、授权期限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票据贴现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除《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2规定的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情形外,董事会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审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银行授信申请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经营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1.《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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