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8证券简称:太湖远大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湖远大)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11、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和组织架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
高公司经营效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运行。
3、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防止并发现纠正错误、违规及舞弊行为,保
护公司财产安全完整。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公司遵循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设计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业务实际及需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内部的经济业务、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并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个环节。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实施效率。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
平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业务范围的调整、外部竞争及风险水平的变化而作出相应优化。
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兼顾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
现有效的目标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2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湖州远大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战略定位、人
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监督、风险评估、资金营运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
生产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等。
具体内容如下:
(一)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治理层和管理层对于控制的重要性的态度,直接决定着内部控制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的效果。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积极努力地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架构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层,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以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2、战略定位
公司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导向,以及自身的人力结构、资金供给、技术储备等资源配置与获取能力,确立了专注于线缆用高分子材料,专心做好每一粒产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的整体战略定位。公司通过收集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人文、技术发展趋势等宏观环境信息与行业发展阶段,分析竞争对手发展态势,客户的产品需求,制定发展规划与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举措。通过经营会议、岗位绩效考核等措施商议、明确、下达并执行公司发展规划与经营目标和举措。
33、人力资源
公司在员工聘用与离职、培训、考核、保密、奖惩、薪酬等方面制定了人事
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能力诉求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持续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使命感。
依据企业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与计划,确定公司岗位人力配置,制定合理的招聘计划和员工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员工专业胜任能力并强化其职业操守,通过建立健全灵活的用人机制,保持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创新能力。
4、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规范,并通过管理层的身体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有效落实。
5、企业文化
文化引导着企业前进和企业发展,公司明晰了专注于线缆材料细分行业,专心做好每一颗产品,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战略方针,以责任担当,实干当先的奋斗精神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编制了《员工手册》,涵盖了经营宗旨、企业愿景、战略方针、核心价值观等企业文化理念,以及员工的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与维护、企业经营安全与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客户满意服务等相关内容,并通过全面持续培训与沟通传导明晰公司的战略、目标、成绩、制度和流程等信息。
(二)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建立了必要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程序,时刻关注内外部风险事件,紧跟国际形势、国家产业导向、行业形势以及法规环境的变化,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对影响企业层面和所有重要业务流程层面的日常事件或行为进行预测、识别和反应,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等,将企业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逐步有力提升管理层对内控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对系统持有执行权的思想理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求与能力,努力实现主动防
4范经营风险。
(三)主要内部控制活动
公司对资金、销售、采购、生产、研发、资产、对外投资等主要经营活动制
定了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具体如下:
1、货币资金管理
基于货币资金循环中不相容岗位分离、分工授权、相互监督制衡、定期检查
复核的要求,在《财务管理制度手册》等内部控制制度中,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资金管理要求,货币资金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资金收付稽核的要求得到充分满足,确保了货币资金高效安全运转。
2、采购管理
公司合理地设置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部门和岗位,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方选择和评价准则》等制度与细则,明确了供应商选择、物料管理类别,以及不同物料的请购、审批、采购和验收等要求与流程。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结合物料特性及成本控制诉求建立了合理有效的应付款结算政策,并借助信息化系统对原辅材料的采购与付款进行了记录与控制。
3、生产管理
针对存货出入库管理、存货盘点管理、存货报废及处置管理、存货减值管理、
成本核算管理等业务环节,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通过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实现了生产经营主要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保障了生产经营业务的合规性和效率性,满足了合作客户的交货需求快速响应与品质保障。
4、销售管理
公司持续着力打造具有市场开拓经验、吃苦耐劳、掌握相关产品知识与熟悉
产品应用技能的营销队伍。公司对销售政策、新客户开发、合同审批及签订、应收账款回笼以及销售业务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相关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借助于信息化系统,对销售结算、收入确认、货款回笼及核销等进行全流程实时记
5录与管控,使各项作业程序和操作更加规范,较大程度地控制了销售风险,提高了管理效率。
5、资产管理
根据有关内部控制规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保管、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控制,公司定期进行物资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
公司参照法律法规并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制定了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无
形资产摊销政策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划,并确定了估计损失、计提准备的依据及需要核销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6、研发管理
公司制定了《研发管理制度》,并针对产品的设计与开发管理、设计变更、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管理、工艺验证、专利申请、新产品鉴定、验收等作出
明确的规定,明确了研发项目的责任主体、审批权限。研发投入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规范了公司研发活动,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持续推动夯实企业内生发展。
7、对外投资管理
公司的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及管理措施,明确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外投资的处置、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审计以及董事、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等。
8、关联交易管理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交易决策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随时根据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公司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在所有的关联交易中,采取公开市场化原则,合理确认和记录相关关联交易。
9、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界定了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规定
6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担保合同的订立、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责任人责任等。
(四)信息系统与沟通
为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建立了多渠道、全方位的信息管理体系。此外,公司针对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在对外信息披露与沟通方面,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五)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对公司运行状况实施监督,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实行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各部门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针对制度建设及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善建议并提出纠正意见。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7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与财务相关的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企业财务报告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情形。
如果出现以下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够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与财务相关的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企业财务报告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可能性依然重大,须引起企业管理层关注的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与财务有关的内控缺陷为一般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8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
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缺乏重大决策审批程序;
(3)企业经营严重偏离企业战略经营目标,对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企业管理层关注的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9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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