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8证券简称:太湖远大公告编号:2025-092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强业路58号
股票简称:太湖远大
股票代码:920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华杰
住所和通讯地址:宁波市江东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情况.............................................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备查文件及地点...........................................11
附件...................................................12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太湖远大指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报告书、本报告书指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俞华杰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0.6099%。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31日通过集
本次权益变动指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
310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01%,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下降到9.9998%。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交所指北京证券交易所
注:本报告书中若存在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华杰姓名俞华杰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222************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东区******
通讯方式******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2025年9月22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根据上述公告,俞华杰的减持计划如下:
计划减拟减持股东计划减持减持减持减持价拟减持持数量股份来名称比例方式期间格区间原因
(股)源自本公告披露北京证不高于之日起根据市俞华集中券交易自身资金
5089000.9999%15个交场价格
杰竞价所上市需求股易日之确定前取得后的3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俞华杰将在规定的时间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直至完成。
除上述减持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之事项,信息披露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310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持有股份540000010.6099%50895019.9998%
俞华杰其中:无限售
540000010.6099%50895019.9998%
条件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太湖远大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
股东名称持有的股份数量(股)
(股)数量(股)俞华杰508950144000000
7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太湖远大股份的情况。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9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第八节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11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上市公司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在地和平镇强业路58号股票简称太湖远大股票代码920118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名俞华杰宁波市江东区******务人住所称
增加□拥有权益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有□的股份数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人无量变化
化□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义务人是
是□务人是否为是□否为上市
否上市公司实否
公司第一际控制人大股东
竞价交易
权益变动□协议转让
□大宗交易
方式□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可多选□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12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华杰前,信息披露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5400000股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10.6099%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华杰后,信息披露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5089501股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9.9998%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是否□信息披露义2025年9月22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持务人是否拟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于未来12个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俞内继续减持华杰将在规定的时间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直至完成,并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的6
□个月是否在二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13(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俞华杰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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