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1证券简称:江天科技公告编号:2026-042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全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田全慧,女,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光学工程(印刷光学)专业,教授职称。1996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4年10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在武汉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10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在上海理工大
学攻读博士学位;2020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印刷行业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2020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专家;202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教授、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印刷行业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专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相关专门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发表明确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出席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事是否存在连续姓名应出席现场或通讯表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两次未亲自出次数决出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次数席的情况田全慧1010000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专业特长,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担任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2025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审的议案》《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计委员会第三次2025年4月27日通过报告》《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会议告》《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计委员会第四次2025年8月24日通过告>的议案》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审《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计委员会第五次2025年9月23日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通过会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
第二届董事会审议有效期的议案》计委员会第六次2025年10月16日《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通过会议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关于公司2025年1-9月审阅计委员会第七次2025年10月29日通过报告的议案》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计委员会第八次2025年11月17日通过案》会议《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第二届董事会审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计委员会第九次2025年12月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会议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0次会议。
2025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均
亲自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审议结果
第二届董事会薪《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4月27日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建议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5年度,公司作为非上市公司尚未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未曾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
机构就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治理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和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强化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本人利用股东会的契机,听
取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适时提出专业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研究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2025年度,本人通过培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管理层高度
重视与本人沟通交流,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遵循市场商业原则,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
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
项。(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建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
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田全慧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