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4证券简称:南特科技公告编号:2026-046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恒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0101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32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朱小毛、董仁中因工作及个人原因缺席;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10195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10195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10195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10195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10195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10195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10195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1838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蔡恒、李丽玲、珠海市南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新
中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10195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1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84338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蔡恒、李丽玲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0101956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票比票比序号名称票数比例数例数例
3.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1618382100%00%00%
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618382100%00%00%
10.00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1618382100%00%00%
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备注: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股东会通知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未纳入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范围。鉴于2026年4月24日北交所修订上市规则明确此项要求,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在新规实施之后,故公司依据新规,将议案4.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纳入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范围。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伟振、郭沛翔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一)《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