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8证券简称:胜业电气公告编号:2026-029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若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袁若宾,作为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业电气”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袁若宾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担任广东烟草广州市有限公司职员;2007年10月至2010年6月,担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顾问;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担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2011年5月至2019年6月,担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担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担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23年7月至现今,担任广东高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3年9月至今,担任胜业电气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担任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2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缺席董出席股独董姓应出席董次未亲自董事会次式出席董席董事事会次东会次名事会次数参加董事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数数会会议袁若宾98100否5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600战略委员会200提名委员会3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0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名称审议事项审议结果时间(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2025年2(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审议通过计委员会第二次月23日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会议(3)《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2025年4案》计委员会第三次月8日(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议通过会议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9)《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3)《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2025年7(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议通过计委员会第四次月5日的议案》会议(3)《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2025年8(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计委员会第五次月9日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2025年10(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计委员会第六次月24日审议通过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2025年12(1)《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计委员会第七次月5日案》审议通过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提2025年4(1)《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审议通过名委员会第一次月8日告的议案》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提2025年7(1)《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名委员会第二次月5日审议通过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提2025年12(1)《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名委员会第三次月5日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2)《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2025年4(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酬与考核委员会月8日(2)《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通过
第一次会议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2025年7(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酬与考核委员会月5日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
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2025年1(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略委员会第一次月12日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战2025年2(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略委员会第二次月23日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议通过会议(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会议名称审议事项审议结果时间第三届董事会独(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1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次会月17日(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议决议资金金额的议案》(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
第三届董事会独2025年2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立董事专门会议月23日(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审议通过
2025年第二次会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议(3)《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2025年4(2)《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审议通过
立董事专门会议月8日(3)《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5年第三次会的议案》议(4)《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
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股东会等契机,听取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关切和意见,
解答他们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高度关注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20个工作日。本人参加董事会及董事
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会、工作会议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此外,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客观、独立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判断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与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等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的独立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和必要支持。公司能够及
时、完整、准确地向本人提供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能够充分做好议题准备并与本人详尽沟通,公司能够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所提意见与建议,积极回应相关质询,能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运作、风险防范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要求,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春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程序符合当时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查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履职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具建设性的建议,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若宾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