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30证券简称:立方控股公告编号:2026-004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631863股,占公司总股本0.6850%,可交易时间为2026年3月9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是否为控股本次解除本次解除尚未解除
股东姓名股东、实际本次解限限售股数序号任职情况限售登记限售的股或名称控制人或其售原因占公司总股票数量票数量一致行动人股本比例
1 王忠飞 否 原董事 B 463768 0.5028% 1441212
2 候爱莲 否 原董事 B 168095 0.1822% 1519405
合计—6318630.6850%2960617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5658761961.3461%
有限售条件的1、高管股份2986500032.3764%股份2、个人或基金57906176.2776%
3、其他法人00%
4、限制性股票00%
5、其他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3565561738.6539%
总股本92243236100%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售股份公司原董事王忠飞、候爱莲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股份锁定的承诺:“1、在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3、本承诺出具后,
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本人将按新的要求执行本承诺函事项。”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一)《中登结算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二)《中登结算提供的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三)《中登结算提供的股份解除限售登记申请表》。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