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32证券简称:泰鹏智能公告编号:2026-005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东身份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范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10618611.2821%上市前取得(含权益致行动人、董事分派转增股)李雪梅实际控制人及其一9233941.1149%上市前取得(含权益致行动人分派转增股)王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5538670.6687%上市前取得(含权益致行动人、董事分派转增股)孙远奇实际控制人及其一3228060.3897%上市前取得(含权益致行动人分派转增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计划减持数量拟减持拟减股东名减持减持减持价持数量占总股股份来持称方式期间格区间
(股)本比例源原因
(%)
范明不高于0.3139%大宗自本公告根据市上市前个人260000交易、披露之日场价格取得(含资金集中起15个交确定权益分需求竞价易日后的派转增
3个月内股)
李雪梅不高于0.4830%大宗自本公告根据市上市前个人400000交易、披露之日场价格取得(含资金集中起15个交确定权益分需求竞价易日后的派转增
3个月内股)
王健不高于0.1570%大宗自本公告根据市上市前个人130000交易、披露之日场价格取得(含资金集中起15个交确定权益分需求竞价易日后的派转增
3个月内股)
孙远奇不高于0.2415%大宗自本公告根据市上市前个人
200000交易、披露之日场价格取得资金
集中起15个交确定需求竞价易日后的
3个月内
注:如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时,则调整相应的减持数量,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
√是□否
本次减持主体中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范明、李雪梅、王健、孙远奇拟在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1%。
公司此前已经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首次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上述股东此前作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未来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
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个人的资金需求所需,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五、备查文件
拟减持股份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