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39证券简称:华岭股份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周垚先生(召集人)、纪兰花女士、江若尘女士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周垚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内容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议案》;
第七次会议
2)《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信息》
第八次会议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8月22日《2025年半年度报告财务信息》
第九次会议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2025年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
第十次会议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在相关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
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5年,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
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恪尽职守,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周垚、纪兰花、江若尘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