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39证券简称:华岭股份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董事津贴、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构成,具体如下:
(1)董事津贴: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3万元/年;
(2)基本薪酬: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按月足额发放;
(3)绩效薪酬:分为月度预发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预发绩效薪
酬为按月预发的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年度考核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核算全年应发总额,扣除已预发的月度绩效薪酬后,对剩余差额进行支付;(4)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施股权激励并进行相应的绩效考核,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5)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津贴为税前3万元/年。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
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按月足额发放;
(2)绩效薪酬:分为月度预发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预发绩效薪
酬为按月预发的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年度考核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核算全年应发总额,扣除已预发的月度绩效薪酬后,对剩余差额进行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施股权激励并进行相
应的绩效考核,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审议程序1、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均需对薪酬方案回避表决,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时,因《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与解释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本方案生效,公司将授权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