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58证券简称:长江能科公告编号:2025-131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电子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2月10日以书面、电子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记录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临时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10808万元变更为1425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0808万股变为
14258万股,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鉴于以上事项,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同意公司重新制订《章程》。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已完成,现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本次使用额度(按理财产品存续余额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
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担保方式、融资期限等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金融机构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业务。上述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对拟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包括采购商品、提供劳务及租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建春、刘家诚应回避且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2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等事项的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结构设置,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聘任贾菁为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5年12月19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1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26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