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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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1-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5]11847号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能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长江能科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长江能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一-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长江能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Fl0ors5-8,12and2,Bloc AUDCTimesBuildingNo.8XinyeRondQiurjing New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Fax.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长江能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 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长江能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特殊当通合伙)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北京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责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5年9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3元,共计募集资金15,990.00方元,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费及承销费合计1,3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6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81.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61.04万元。截至2025年9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5]1097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5年11月,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450.00万股,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8.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0.64元后,实际增加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7.86万元。截至2025年1I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验[2025]1146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披
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实施主体
年产1,500吨重型特种材料设备及4,500吨海陆油气工程装备项目 10,096.65 10,000.00 三星装备、长江能科
研发中心建设 7,343.76 6,000.00℃ 长江能科
合计 6- 1: 17,440.41 16,000.00
三、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6,095,925.77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619,684.40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3,619,684.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1,671,698.12 1,671,698.12
-------审计及验资费用 849,056.61 849,056.61
------律师费用 800,000.00 800,000.00
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他 298,929.67 298,929.67
------合计 - 3,619,684.40 3,619,684.40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24 收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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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资收合期2额续有第一年 THiscertifie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dr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
[浙注情|2018]28号
发证日期:Dale of Issuance 2015 04年5 月7m 03日/d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this renewal.
发证日期:Date of Issuance 2022年 5 月7y 7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