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3证券简称:方大新材公告编号:2026-025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对于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其担任
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且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对于不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但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人/年(含税),按月支付,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3、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四、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涉及关联方交易,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