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3证券简称:方大新材公告编号:2026-016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李小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马莉女士、姚新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李小蓉女士、独立董事马莉女士及职工董事姚新平女士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具体如下:会议名称日期审议通过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
2025年2月
审计委员会第1、《关于审阅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5日
六次会议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6、《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2025年4月审计委员会第报告的议案》
24日
七次会议7、《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8月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14日
一次会议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10
审计委员会第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月25日
二次会议(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执行的审计过程进行了监督,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审
计情况汇报,及时督促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建议,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制订了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勤
勉尽职、恪守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审工作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监督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