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3证券简称:方大新材公告编号:2026-007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25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30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7%;
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4438.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78%;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974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74%。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会各司其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公司董事认真履职并
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各抒己见、深入讨论,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同时,公司董事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召开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换届等26项相关议案。
2、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项相关议案。
3、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认定核心员工、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5项相关议案。
4、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半年度报告、聘任高管人员等5项相关议案。
5、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
1、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换届等16项相关议案。
2、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认定核心员工、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4项相关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杨志、独立董事李卜海、董事刘健文组成,杨志先生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成员对公司2025年发展规划及经营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小蓉、独立董事马莉、职工董事姚新平组成,李小蓉女士担任召集人。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季报、半年报及年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及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四、信息披露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和要求,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之“第八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部分予以详细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
6.00万元/人/年(税前)。
六、2026年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尽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同时董事会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深化业务发展,完善战略布局
公司继续将可变信息标签及不干胶材料作为市场拓展重点,将方大(惠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华南生产基地,有序推进自动化涂布生产线的安装调试,快速释放产能,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二)坚持自主研发,夯实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动行业技术发展,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方向,不断巩固提高专有的技术优势,通过上下游产业的研发联动,优化公司技术创新方向,不断提高公司研发技术的核心竞争优势。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信息披露方面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