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6证券简称:海圣医疗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幸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程幸福,男,出生1966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其主要经历如下:1989年7月至1993年2月历任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技
术员、工程师;1993年3月至1996年5月于绍兴地产开发局任工程部副经理;
1996年6月至1999年12月于浙江平章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0年1月至2005年5月于浙江中法大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5年10月至今,于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主任;2021年11月至今,于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
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以通连续2委托讯方次未出席应出席现场出席出席独董姓式出缺席董事会次亲自股东董事会董事会次董事名席董数参加会次次数数会次事会董事数数次数会会议程幸福88000否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届次议案审议结果时间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6.《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关联交易
第二届董2025的议案》
事会审计年47.《关于确认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审议通过委员会第月11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二次会议日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2.《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2025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事会审计年5委员会第月9三次会议日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2025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事会审计年8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议通过委员会第月14的议案》四次会议日
4.《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2025事会审计年10
1.《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月31五次会议日
第二届董2025事会审计年12
1.《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审议通过
委员会第月29六次会议日
第二届董1、《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5
事会薪酬年4与考核委审议通过
月1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员会第二日次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
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类决议事项,
特别是在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时,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高度关注切实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确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六)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累计完成15个工作日的现场履职。我们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研,通过了解公司事业部运行、与管理层讨论等进一步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战略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考察公司动态,与其他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交谈,深入了解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舆情等情况。监督公司能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的
沟通与联络,积极了解公司最新的运行状况,及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
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4、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
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公司独立
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相关资料,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2024年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
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8月30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裘雅红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4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程幸福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