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7证券简称:同享科技公告编号:2025-116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陆利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384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15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文律师、冷刚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384960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文、冷刚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