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翔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锐翔智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7日,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3746180股,发行方式为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发行价格为29.4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509992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0183653.27元,到账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累计投入募序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投资进度实施主体集
号用途总额(调整后)**=*/*
资金金额*
32416.40
智能制造基珠海锐翔智能科
1-0%
地建设项目技股份有限公司
3601.97
研发中心建珠海锐翔智能科
2-0%
设项目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珠海锐翔智能科-
3--
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36018.37-0%
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为根据发行结果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截至2026年5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珠海锐翔智能科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4000901015003259836374107024.97
股份有限公司司珠海凤凰支行珠海锐翔智能科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003188899908-
股份有限公司司珠海分行营业部
合计--374107024.97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尚未
进行置换,且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暂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前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方式及实施方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管
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监督和公告,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公司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
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也是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