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8证券简称:锐翔智能公告编号:2026-047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电子通讯会议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微信
沟通群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良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董事陈良柱、刘云东、熊华庆、黄宝山、齐娥、易在成因工作原因以电子通
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6018.37万元,低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8166.10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具体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前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