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80证券简称:爱得科技公告编号:2026-025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年3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15:00—2026年3月17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普通股920180爱得科技2026年3月12日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
(七)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安盛路2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股东类型议案编号议案名称普通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1.00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
1.01√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1.02√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1.03√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2.00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2.00);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二)登记时间:2026年3月17日13:00-14: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安盛路2号5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2-80156112;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
市锦丰镇合兴安盛路2号;联系人:陶红杰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决意见议案编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如适用)
1.00《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1.0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03《关于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