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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瑞: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对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 07-18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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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对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5)0101275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于2025年4月14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25)010167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部于2025年6月27日出具了《关于对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5】第038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我们以对贝特瑞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年报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请予审核 问题1、关于经营业绩 2024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37亿元,同比减少43.32%;毛利率23.02%,较上期减少5.36个百分点;归母净利润9.30亿元,同比减少43.76%。你公司解释业绩变动主要是正极材料受到终端客户价量齐跌的影响,负极材料受到价格下降影响。分产品类别看:正极材料营业收入30.79亿元,同比减少74.99%,毛利率7.88%,较上期减少2.27个百分点;负极材料营业收入106.92亿元,同比减少13.04%,毛利率27.76%,较上期增加3.40个百分点;其他品种营业收入2.41亿元,同比增长68.80%,毛利率-11.48%,较上期减少19.71个百分点;天然鳞片石墨营业收入3,890.38万元,同比减少67.40%,毛利率-58.60%较上期减少67.72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1.85亿元,同比减少25.82%,毛利率62.63%,较上期减少5.54个百分点 2025年第一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2亿元,同比减少3.88%;归母净利润1.76亿元,同比减少19.20%。 请你公司: 本报告书第1页共56页 (1)区分产品类别,结合行业发展态势、竞争格局、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 (2)结合各类别产品的定价政策、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水平、成本构成及归集结转方法等,说明各类别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成本归集与分配是否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就事项(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区分产品类别,结合行业发展态势、竞争格局、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 1、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原因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正极材料及先进新材料的研发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主要来源于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业务。2024年度,公司负极材料销量同比增长,突破43万吨,正极材料销量同比下滑至约2万吨。公司本年实现营业收入142.37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43.32%;实现净利润9.46亿元,同比下降4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0亿元,同比下降43.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13亿元,同比下降42.20% 2024年,全球锂电池产业延续总体增长态势,产业链分化显著,新能源汽车与储能市场驱动增长,但动力电池市场增速放缓。据鑫樱资讯数据,2024年全球锂电池产量为1,525GWh,同比增长26%,其中动力电池产量为1,075GWh,同比增长24%,储能电池产量为320GWh,同比增长45%,两者占据锂电池下游应用90%以上的市场份额,其他领域锂电池产量为130GWh,同比增长5% 2024年度,公司分产品收入及毛利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24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营业收入 毛利额 2023年发生额营业收入 2023年发生额 毛利额 变动金额 变动金额营业收入 毛利额 营业收入 毛利额 营业收入 毛利额 营业收入 毛利额 正极材料 307,946.87 24,259.11 1,231,175.88 124,904.41 -923,229.00 -100,645.30 负极材料 1,069,240.43 296,872.90 1,229,623.00 299,500.02 -160,382.57 -2,627.12 其他品种 24,117.48 -2,769.43 14,287.94 1,176.11 9,829.54 -3,945.54 产品名称 2024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营业收入 毛利额 2023年发生额营业收入 2023年发生额 毛利额 变动金额营业收入 变动金额 毛利额 营业收入 毛利额 营业收入 毛利额 营业收入 毛利额 天然鳞片石墨 3,890.38 -2,279.72 11,934.25 1,088.87 -8,043.87 -3,368.59 其他业务 18,486.48 11,578.47 24,922.75 16,989.78 -6,436.27 -5,411.30 合计 1,423,681.64 327,661.33 2,511,943.82 443,659.18 -1,088,262.18 -115,997.85 从上表可知,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额下降的产品主要为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其中,正极材料营业收入下降923,229.00万元,毛利额下降100,645.30万元;负极材料营业收入下降160.382.57万元,毛利额下降2.627.12万元。 (1)负极材料方面 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需求增长驱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同步增长。据鑫樱资讯统计,2024年全球负极材料产量216.73万吨,同比增长23%,其中中国负极材料占比进一步提升至98.5%,全球销售量208.73万吨,其中中国占比高达98.4%。全球负极材料行业集中度高,CR3占比达49,7%,竞争格局保持稳定。受近年来行业产能持续扩张,大量企业和资本跨界进入的影响,2024年负极材料行业延续阶段性、结构性产能过剩的局面,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下行处于低位,行业整体盈利空间压缩。 公司负极材料销售及毛利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24年 2023年 变动额 变动率 负极材料 销售量(吨) 437,762.03 361,881.13 75,880.90 20.97% 销售收入(万元) 1,069,240.43 1,229,623.00 -160,382.57 -13.04% 销售成本(万元) 772,367.53 930,122.99 -157,755.45 -16.96% 销售毛利(万元) 296,872.90 299,500.02 -2,627.12 -0.88% 毛利率 27.76% 24.36% 3.41% 13.99% 2024年度,公司负极材料销量同比上升20.97%,在售价下降影响下,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6.04亿元,下降13.04%,毛利额同比减少0.26亿元,下降0.88%。 (2)正极材料方面 据EVTank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总出货量达329.2万吨,同比增长32.9%,其中磷酸铁锂贡献主要增量,出货量242.7万吨,同比增速48.2%;三元材料出 本报告书第3页共56页 货量64.3万吨,同比下滑3.2%。据起点研究院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为95.1万吨,同比增长1%。短期内三元材料市场份额受到一定程度挤压。 项目 2024年 2023年 变动额 变动率 销售量(吨) 19,759.59 41,038.29 -21,278.70 -51.85% 销售收入(万元) 307,946.87 1,231,175.88 -923,229.00 -74.99% 销售成本(万元) 283,687.77 1,106,271.47 -822,583.71 -74.36% 销售毛利(万元) 24,259.11 124,904.41 -100,645.30 -80.58% 毛利率 7.88% 10.15% -2.27% -22.35% 2024年度,公司正极材料销量同比下降51.85%,售价同比下降48.05%,在量价均下降的双重影响下,营业收入同比减少92.32亿元,下降74.33%,毛利额同比减少10.06亿元,下降80.58%。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行,导致公司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销售价格下降,同时正极材料受终端市场影响销量大幅下降。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简称 营业收入变动幅度 净利润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当升科技(正极材料业务) -49.80% -75.34% -75.48% -86.23% 容百科技(正极材料业务) -33.41% -47.63% -49.06% -52.64% 五矿新能(正极材料业务) -48.37% -307.80% -307.80% -207.93% 杉杉股份(负极材料业务) -2.05% -141.80% -147.97% -451.08% 璞泰来(负极材料业务) -12.33% -35.22% -37.72% -40.30% 尚太科技(负极材料业务) 19.10% 15.97% 15.97% 13.36% 平均值 -21.14% -98.64% -100.34% -137.47% 贝特瑞 -43.32% -48.55% -43.76% -42.20% 2024年,全球锂电材料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但行业短期内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供给侧过剩及价格低位运行等挑战。全行业业绩面临较大的挑战,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业绩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平均下降21.14%,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下降幅度,主要由于正极材料受终端市场影响销量大幅下降,但整 体下降幅度符合行业趋势。本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润平均下降98.64%,本公司净利润下降幅度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下降幅度,主要由于公司业务包含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业务,正极材料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润下降幅度较负极材料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更大,公司净利润下降幅度介于负极材料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和正极材料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之间。 综上所述,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符合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 2、公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采取的措施包括:(1)深度挖掘现有客户需求,尽最大力度获取客户现有订单;(2)加大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导入,包括与客户协同开发新产品,争取客户未来新产品订单;(3)大力推进国际化布局,开拓和导入战略客户,抢夺战略客户未来市场需求订单。在成本端,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积极加快产品工艺与技术创新力度,降低成本;(2)积极推进新装备开发,工艺革新,提升工序收率等。 (二)结合各类别产品的定价政策、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水平、成本构成及归集结转方法等,说明各类别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成本归集与分配是否准确 1、公司产品定价政策 主要根据客户或双方确定的产品具体规格及要求,结合产品成本、产品基价、产品利润、原料价格、市场需求、市场价格、市场策略等,与客户协商、参与客户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2、公司产品成本构成 公司的生产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加工费、制造费用和运费构成。直接材料是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直接人工是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的工资等;加工费是指负极材料生产加工过程中石墨化、粉碎、造粒等环节产生的委外加工费用;制造费用是指在生产中发生的不能归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加工费的其他成本费用支出,如生产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生产用房屋、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修理费等;运费是因销售发生的直接运输费用。 3、成本归集结转方法 ①直接材料:核算直接投入的材料费用(包含材料采购环节的运费),当月投入直接材料 根据生产工单归集,完工产品直接材料按照完工的生产工单进行结转; ②直接人工:核算生产人员人工工资及奖金、福利费、社保等薪酬费用,当月投入直接人工按照生产人员所在车间先归集至车间,按照生产工单工时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分摊,完成产品与在产品之间按照生产工单工时进行分摊、结转; ③加工费:核算委外加工产生的加工费用,按照应付加工费金额直接计入半成品成本,半成品实际领用后结转至产成品成本; ④制造费用:核算工序成本中心的辅助生产材料、低值易耗品、折旧摊销费用以及水电能源等费用,以及辅助生产部门发生的人工、物料消耗、折旧摊销费用以及水电能源等费用,辅助部门发生的制造费用先归集至辅助部门成本中心,再按照生产工单工时和能耗等数据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分摊,完成品与在产品之间按照生产工单工时和能耗等数据进行分摊、结转。 ③运费:核算产品因销售发生的直接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在产品确认收入时直接结转至营业成本。 4、各类别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 产品名称 2024年毛利率 2023年毛利率 同比变动 正极材料 7.88% 10.15% 减少2.27个百分点 负极材料 27.76% 24.36% 增加3.41个百分点 其他品种 -11.48% 8.23% 减少19.71个百分点 天然鳞片石墨 -58.60% 9.12% 减少67.72个百分点 公司各类别主营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从上表可知,公司正极材料、负极材料毛利率较高,其他品种、天然鳞片石墨毛利率为负数。 (1)正极材料、负极材料产品 公司正、负极材料售价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4年 2023年 同比变动 单位售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单位售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单位售价 单位成本 毛利率 负极 2.44 1.76 27.76% 3.40 2.57 24.36% -28.12% -31.35% 3.41% 正极 15.58 14.36 7.88% 30.00 26.96 10.15% -48.05% -46.74% -2.27% 2024年,正、负极材料产品的市场价格均呈下降趋势,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说明:上述数据来源于百川盈孚。 公司正、负极材料产品主要原材料石油售、石墨化、球形石墨及三元前驱体、氢氧化锂(锂盐)价格也呈下降趋势,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本报告书第8页共56页 说明:上述数据来源于百川盈孚。 公司负极材料产品的主要原料包括焦类原料、球形石墨,委外加工费(含石墨化加工、碳化加工、造粒加工、粉碎加工等),正极材料产品的主要原料包括三元前驱体、氢氧化锂,公司正极与负极材料的原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相对较高,2024年公司负极材料的原料及委外加工成本占总成本比重约70%,正极材料的原料成本 (正极一般无需委外加工)比重超过85%。 2024年,因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正、负极材料产品价格均呈下降趋势,负极材料产品由于产能利用率和生产效率提升,以及各项降本措施的实施,使得产品成本降低幅度高于售价降低幅度,毛利率上升;正极材料产品由于销量下降,产能利用率降低,固定成本分摊增加,使得产品成本下降幅度低于售价下降幅度,毛利率下降。 2024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负极可比上市公司 毛利率 正极可比上市公司 毛利率 尚太科技 23.81% 当升科技 11.99% 璞泰来 27.42% 容百科技 9.35% 杉杉股份 18.45% 五矿新能 2.30% 平均值 23.23% 平均值 7.88% 贝特瑞 27.76% 贝特瑞 7.88% 公司负极材料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是公司负极材料产品主要为天然石墨、人造石墨、新型负极材料等,公司天然石墨与新型负极材料毛利率高于人造石墨,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主要是人造石墨为主。正极材料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当。 (2)天然鳞片石墨 项目 2024年 2023年 变动 销售收入(万元) 3,890.38 11,934.25 -67.40% 销售成本 (万元) 6,170.10 10,845.38 -43.11% 销售量 (吨) 15,188.30 36,681.40 -58.59% 平均售价(万元/吨) 0.26 0.33 -22.38% 平均成本(万元/吨) 0.41 0.30 35.41% 毛利率 -58.60% 9.12% -67.72% 公司天然鳞片石墨由相关子公司自行开采,部分产品用于加工成球形石墨生产负极材料,部分产品对外出售主要用于生产炼钢所需要的耐火材料。2024年天然鳞片石墨市场需求减少,导致产品售价下降。同时因客户需求不足,产量减少,产能利用率下降提高了固定成本分摊,导致产品成本上升。在销售及成本端的双重影响下,毛利率从2023年的9.12%下降到2024年的-58.60%。 (3)其他品种 项目 2024年 2023年 变动 其他品种 营业收入(万元) 24,117.48 14,287.94 68.80% 营业成本(万元) 26,886.91 13,111.82 105.06% 毛利率% -11.48% 8.23% -19.71% 其他品种主要是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增碳剂、焦化石脑油、天然石墨微粉、柑蜗碎等,由于部分副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导致毛利率下降为负数。 综上所述,各类别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具有合理性,成本归集与分配准确。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执行存货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检查及测试,对SAP系统中与成本核算相关的控制执行IT审计; 2、了解公司各类产品的定价策略;分析各类别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抽样对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收发进行计价测试,检查成本结转是否准确; 4、抽查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并对采购金额进行函证,检查采购的真实性、完整性; 5、对存货进行监盘; 6、对公司的成本计算过程进行抽样复核; 7、对公司的产品成本料工费构成进行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各类别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具有合理性,成本归集与分配准确。 问题2、关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495.42万元,较期初减少97.7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3.63亿元,其中一年以内的账款余额42.9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0.19%,应收账款周转率由上年的5.1550下降为3.4252;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10.04亿元,较期初增长65.38%,其中应收票据类余额8.07亿元,应收账款类成本2.00亿元、公允价值变动-224.71万元。你公司解释“应收票据减少主要是期末用于质押的票据大幅减少;应收款项融资增长主要是本期末尚未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类系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将定期对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以不附任何追索权的方式转移给对方”。 (1)结合报告期内结算方式的变动情况及票据贴现背书情况,说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列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3)列示与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说明不附追索权的判断依据,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及会计处理。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结算方式的变动情况及票据贴现背书情况,说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国内客户以电汇、承兑汇票、供应链结算工具等方式结算,国外客户以电汇方式结算,报告期客户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管理模式将银行承兑汇票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列报;应收票据主要核算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质押的银行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核算未质押的银行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若银行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向银行质押,公司对其的管理模式系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作为应收票据列报,除此之外的银行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均作为应收款项融资列报。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低于银行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或贴现时不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因此无论未来是否发生背书转让、贴现或质押,其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都不受影响,作为应收票据列报。 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贴现背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科目 类别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背书转让 本年减少贴现 到期承兑 年末余额 背书转让 贴现 到期承兑 应收款项融资 未质押的银行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59,167.74 560,139.15 537,462.46 1,164.41 80,680.02 应收票据 银行机构承兑、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 21,613.16 12,957.60 34,570.76 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623.42 380.00 243.42 商业承兑汇票 372.00 120.00 252.00 2023年票据背书转让总额为1,002,444.07万元,本年较上年同比减少464,981.61万元,同比下降46.61%,主要是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对应的采购总额、收到作为回款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票据同比也有所下降。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2023年末余额 变动额 变动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243.42 21,613.16 -21,369.74 -98.87% 商业承兑汇票 252.00 252.00 合计 495.42 21,613.16 -21,117.74 -97.71%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495.42万元,其中由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243.42万元,商业承兑汇票252万元。上期末应收票据21,613.16万元,均是为开具应付票据而质押的由银行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末应付票据主要采用信用担保、缴纳保证金等方式开具,用于质押的票据大幅减少。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融资变动情况: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2023年末余额 变动额 变动比例 应收票据 80,680.02 59,167.74 21,512.28 36.36% 应收账款 19,758.38 1,565.81 18,192.57 1161.86% 合计 100,438.40 60,733.55 39,704.85 65.38%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融资账面余额100,438.40万元,其中由银行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80,680.02万元,较年初增加21,512.28万元,主要是期末尚未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应收账款19,758.38万元,较期初增加18,192.57万元,主要是期末尚未办理买断手续的应收松下账款余额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列示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1、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4252,较2023年同期的5.1550下降,下降33.56%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是受收入下降影响,公司正、负极材料业务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情 业务 2024年 2023年 变动比例 正极 3.03 5.75 -47.27% 负极 3.56 4.68 -23.94%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24年 2023年 变动比例 当升科技 2.897 3.483 -16.82% 容百科技 3.626 6.015 -39.72% 五矿新能 2.313 3.187 -27.42% 杉杉股份 3.784 4.075 -7.14% 璞泰来 3.749 4.241 -11.60% 尚太科技 2.483 3.196 -22.31% 平均值 3.142 4.033 -22.09% 贝特瑞 3.425 5.155 -33.56% 况如下: 从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与行业趋势一致,下降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客户 期末余额(万元) 2025年1-5月回款情况(万元) 期后回款率 客户1 128,785.97 45,038.11 34.97% 客户2 73,793.10 73,793.10 100.00% 客户3 70,332.35 70,332.35 100.00% 客户4 40,588.60 35,092.54 86.46% 客户5 28,339.82 28,339.82 100.00% 合计 341,839.84 252,595.92 73.89% 2、期后回款情况 (三)列示与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说明不附追索权的判断依据,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及会计处理 1、与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及不附追索权的判断 依据 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新材料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与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苏贝特瑞与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应收账款买断协议》(供应商),主要条款如下; 3.1在遵守本协议下文所述的各项条款及条件且不向供应商(指本公司相关子公司,下同)追索之前提下(本协议中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供应商应在本协议的存续期间,不时向三井住友中国要约出售无任何产权负担的、不时到期的或买方(指“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松下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欠付供应商的已要约应收账款(及其相关担保),而三井住友中国可在遵守自已要约做出的接受且依赖保证之前提下,购买该等已要约应收账款(及其相关担保)。 4.5只要三井住友中国根据第4.4款在某笔已购买应收账款的购买日支付了相关购买价款,则三井住友中国自该日期起,便对该笔已购买应收账款享有法律和衡平法上的完整所有权。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笔应收账款之购买,包括了与该笔应收账款有关的相关担保。13.1如果第14条的各项(但该条的(k)项除外)中所述的任何事件发生,则经三井住友中国的书面通知,供应商应立即回购受该等事件影响的已购买应收账款(以下简称“受影响应收账款”),回购的价款相当于该笔已购买应收账款的欠付金额(以下简称“回购价款): 根据协议约定,三井住友银行以不附追索权的方式买断公司相关应收账款,回购条款涉及的回购情形主要包括公司违约、应收账款不合法等,是一项与标的应收账款的信用质量无直接关系的一般保护条款,不会构成不附追索权的判断的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公司不附追索权的判断是合理的。 2、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及会计处理。 公司将“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松下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期末按照预计可以收取的贴现净额确认公允价值,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和测试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控 制是否恰当设计并得到有效执行; 2、获取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明细表,对票据背书、贴现情况进行检查,并分析余额变动的原因; 3、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的原因,并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进行检查; 4、获取应收账款转让相关协议,检查追索权约定等关键条款,评价不附追索权判断的恰当性,并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复核; 5、对重要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及替代测试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2、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3、公司相关应收账款转让不附追索权的判断是恰当的,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及会计处理具有合理性。 问题3、关于存货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35.19亿元,较期初增长30.7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5亿元,期末账面价值33.44亿元。存货周转率从去年的6.0628下降为3.6996。从构成来看,在途物资期末余额2.83亿元,较期初增长2447.37%;发出商品账面余额5.75亿元,较期初增长47.12%。 请你公司: (1)说明营业收入下降而存货余额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大幅增长的原因,期后入库或结转情况; (2)说明存货减值测试的过程与依据,并结合存货构成、库龄、库存状态、主要产品价格走势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营业收入下降而存货余额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大幅增长的原因,期后入库或结转情况 1、营业收入下降而存货余额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账面余额 2023年末账面余额 变动额 在途物资 28,310.03 1,111.34 27,198.69 原材料 16,397.86 20,597.86 -4,200.00 包装物 1,008.89 912.76 96.13 低值易耗品 7,448.82 6,350.89 1,097.93 委托加工物资 69,488.77 54,058.59 15,430.18 在产品 70,742.72 59,600.00 11,142.72 半成品 44,352.66 28,897.53 15,455.14 库存商品 53,329.83 57,280.30 -3,950.46 发出商品 57,521.06 39,098.09 18,422.97 合同履约成本 3,323.38 1,281.96 2,041.42 合计 351,924.03 269,189.33 82,734.71 本年末存货余额较年初增加8.27亿元,增长30.73%,主要由于本年印尼贝特瑞、山西瑞君、云南贝特瑞等新生产基地陆续投产,生产规模扩大叠加负极材料销量增长,为满足生产备货而采购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半成品余额增加以及公司年末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增加。 印尼贝特瑞、山西瑞君、云南贝特瑞新投产基地存货合计增加8.19亿元,是存货余额增长的最主要原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印尼贝特瑞 山西瑞君 云南贝特瑞 合计 2024年末 65,767.63 4,604.10 11,640.99 82,012.71 2024年初 137.55 137.55 增加额 65,767.63 4,466.55 11,640.99 81,875.16 2、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大幅增长的原因,期后入库或结转情况 (1)在途物资 在途物资期末余额2.83亿元,较期初增加2.72亿元,同比增长2447.37%,主要由于印尼贝特瑞本期逐步建成投产,其产能规模较大,通过进口方式采购的存货较多,截至期末部分存货尚在海运途中,因此计入在途物资核算,上述在途物资在2025年1-3月陆续进口报关并入库。 本报告书第17页共56页 (2)发出商品 期末发出商品账面余额5.75亿元,较期初增加1.84亿元,同比增长47.12%,主要是公司部分核心客户的结算方式采用VMI、DAP结算方式。 采用VMI模式的客户主要为大型锂电池厂商,公司根据客户月初下达的采购需求进行备货,并按计划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经客户或指定第三方物流公司签收后进入客户仓库或指定的第三方仓库(以下简称“VMI仓库”)存放,产品自公司发出后,公司将此类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处理,待客户实际领用后,公司与客户就实际领用数量、金额及VMI仓库库存与客户对账确认。DAP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发出货物,并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得客户确认的签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本期负极材料销量增加7.59万吨,增长20.97%,客户需求呈增长趋势,需要运输至VMI仓库的产品以及DAP模式出口运输途中的产品增加,导致发出商品余额增长。 发出商品主要客户及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 结算方式 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抵销前) 2025年1-5月已结转金额 2025年1-5月未结转金额 未结转原因 客户5 DAP、FOB 19,157.59 19,109.24 48.35 客户未签收 客户| VMI 17,550.87 17,447.63 103.24 客户未领用 客户3 VMI 10,530.30 10,530.08 0.22 客户未领用 客户6 DAP、FOB 8,098.97 7,984.08 114.89 客户未签收 客户4 VMI 4,659.40 4,659.40 - (二)说明存货减值测试的过程与依据,并结合存货构成、库龄、库存状态、主要产品价格走势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存货减值测试的过程与依据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按照如下方法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 (1)经存货盘点清查,关注是否存在毁损、滞销等不可直接对外销售且亦不可通过加工、改性后再次销售或使用的存货,如有此类存货,则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零。 本报告书第18页共56页 (2)产成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市场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需要经过加工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委托加工物资,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市场价格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4)为执行已签订的销售订单而持有的产成品及发出商品,其可变现净值以订单价格为基础计算; (5)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构成、库龄、库存状态、主要产品价格走势等 2024年末,公司存货构成、库龄分布情况如下: 项目 存货余额 账龄 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1年以内 1-2年 2年以上 在途物资 28,310.03 28,310.03 原材料 16,397.86 16,075.19 232.63 90.03 341.22 包装物 1,008.89 963.59 24.26 21.04 45.79 低值易耗品 7,448.82 4,555.58 1,329.19 1,564.05 2,503.44 在产品 70,742.72 69,855.50 814.25 72.96 3,455.46 半成品 44,352.66 43,447.00 848.38 57.28 2,537.09 库存商品 53,329.83 52,474.98 750.29 104.57 6,511.21 发出商品 57,521.06 57,513.03 2.40 5.63 939.06 委托加工物资 69,488.77 68,627.08 691.05 170.65 1,183.86 合同履约成本 3,323.38 3,323.38 合计 351,924.03 345,145.36 4,692.45 2,086.22 17,517.13 单位:万元 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整体周转效率较高,对于库龄超过1年的存货,公司在加强库存管理的同时,密切重点关注其周转效率以及潜在减值迹象。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及原材料价格趋势见“问题1、关于经营业绩”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部分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跌,公司经过测算相关低 值易耗品、委外加工物资、在产品、半成品所生产的产品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还需要发生的成本、销售税费后,该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公司据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生产的部分正负极电池材料以及其他产成品和发出商品,按照相关产品的预计售价、预计销售税费率,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并将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公司也关注库龄较长、长期未使用的存货,将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同行业部分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4年计提的跌价损失 2024年末存货余额 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2024年末跌价准备计提率比例 当升科技 -4,553.45 110,601.24 4,602.32 4.16% 容百科技 -5,394.53 225,415.52 3,209.08 1.42% 五矿新能 -11,613.65 119,222.58 12,883.94 10.81% 杉杉股份 -4,587.38 618,694.77 21,133.46 3.42% 璞泰来 -68,822.15 901,523.87 65,076.44 7.22% 尚太科技 2,238.33 156,039.09 536.04 0.34% 平均值 -15,455.47 355,249.51 17,906.88 4.56% 贝特瑞 -19,763.51 351,924.03 17,517.13 4.98% 从上表可知,2024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总体计提比例为4.98%,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总体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和测试与生产及仓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控制是否恰当设计并得到有效执行; 2、取得公司存货余额明细表,结合公司业务情况,分析存货余额结构及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对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执行期后入库或结转的检查程序; 本报告书第20页共56页 3、取得公司存货收发存明细表、库龄划分明细表,结合存货盘点监盘情况,复核存货库龄划分的准确性; 4、对存货进行抽样监盘,查看存货状态,观察并记录是否存在损毁、报废、长期未领用等情况,以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5、对委外加工物资、发出商品进行函证; 6、对存货减值计提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解,评价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取得公司存货减值测试底稿,复核减值测试过程是否恰当以及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营业收入下降而存货余额持续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大幅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2、公司存货减值测试的过程与依据具有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4、关于预付款项 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1.92亿元,较期初增长404.30%,你公司解释“部分主要原料采购结算方式采用预付货款”。 请你公司: (1)结合本期供应商变动情况,说明采购结算方式发生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列示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名称、采购内容、合同主要条款、预付金额、期后履约进展等,说明上述对象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本期供应商变动情况,说明采购结算方式发生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主要为预付石油焦采购款,石油焦为公司主要原材料,公司为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本期石油焦采购交易对象从中间贸易商转为直接生产商,石油焦直接生产商主要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油等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集团,结算方式从贸易商的月结付款转为款到发货,导致公司本期末预付账款余额大幅增加。 (二)列示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名称、采购内容、合同主要条款、预付金额、期后履约进展等,说明上述对象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2024年末,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采购内容 主要条款 预付金额 2025年1-5月期后已结转金额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 石油焦 先款后货,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以银行转账汇入卖方指定的银行 5,810.78 5,810.78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石油焦 付款期限:款到发货。双方对账无误后,乙方给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3,737.91 3,737.91 中海油华东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 石油焦 先款后货。买方将全额货款电汇至卖方指定账户 3,448.79 3,448.79 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合同签订后15天内,预付货款后续交货的货款优先在该预付款中扣除。 1,113.65 1,113.65 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 石油焦 先款后货。买方将全额货款电汇至卖方指定账户 986.57 986.57 上述预付对象中,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海油华东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与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预付对象均为大型央企集团旗下从事石油焦生产业务的子公司,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废弃锂电池正极材料循环利用。该公司注册资本2.62亿元,拥有株洲5万吨/年锂电池材料生产基地等,公司与其合作时间较长,信誉良好,其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和测试与采购及付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控制是否恰当设计并得到有效执行; 本报告书第22页共56页 2、取得公司预付账款余额明细表,结合公司业务情况,了解预付款项的原因,分析预付账款余额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并检查大额预付账款相关的协议,评价款项支付的真实性; 4、对重要的预付账款项目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项目执行替代程序; 5、结合工商信息查询结果,对大额预付对象背景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其是否具备协议约定的履约能力。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本期采购结算方式发生变化的原因具有合理性;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问题5、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你公司投资收益1.08亿元。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182.87万元(上期为-1.01亿元);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5,993.09万元;对联营企业丧失重大影响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9,129.08万元。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6亿元,其中西安易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易能)8,233.40万元、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贝特瑞)2,336.32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联营企业持续亏损的原因,结合其经营业绩、合同约定投资收益主要条款等。说明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前期投资目的是否实现,公司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2)说明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丧失重大影响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说明对西安易能、山西贝特瑞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减值依据及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及时性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联营企业持续亏损的原因,结合其经营业绩、合同约定投资收益主要条款等,说明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前期投资目的是否实现,公司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1、联营企业持续亏损的原因 公司联营企业主要为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新能源行业上下游企业,在行业快速扩张的背景下,产能过剩、市场竞争的加剧,报告期相关企业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 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深圳国瑞协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贤丰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中能瑞新(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明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处于研发前期阶段或生产初期,尚未形成大规模产品销售,持续亏损主要系研发投入及固定支出较高。 山西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鸡西哈工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宜宾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锂电池正负极材料行业企业,受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跌、存货减值计提等影响,产生持续亏损。 深圳璟美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酒店运营企业,由于尚处于运营初期,固定支出较高导致产生持续亏损。 2、结合其经营业绩、合同约定投资收益主要条款等,说明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 合同约定投资收益根据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报告期末,对各被投资单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调整至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份额。 3、前期投资目的是否实现 上述被投资单位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业务相关,公司基于产业供应链协同、上下游延伸布局、盘活资产、合作运营公司不动产等投资目的,旨在整合其他投资方资源并发挥各方优势,开展业务合作,以期实现共同盈利与收益。虽然报告期部分企业出现亏损,但确保了石墨化供应的稳定性、推动不动产投入运营等,总体上实现了前期投资目的。 4、公司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结合自身战略布局、投资目的及目标公司的运营情况等,适时退出部分效益不佳的项目。同时,公司密切关注被投资单位所处市场情况、技术、研发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利影响等,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二)说明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丧失重大影响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丧失重大影响事项,主要系公司结合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公司章程及公司持股比例、董事委派权利、业务发展等情况评估,认为对常州锂源不再实施重大影响,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所致。 本报告书第24页共56页 2021年5月,公司与其他方共同出资成立常州锂源,公司持股比例为10%,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公司有权向常州锂源委派一名董事,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常州锂源设立后,经过多轮增资,截至2024年末,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4.04565%,持股比例较低;2024年12月,根据常州锂源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以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已不再拥有向常州锂源委派董事的权力,且公司已不再从事常州锂源所从事的磷酸铁锂业务,报告期公司与其不存在重大交易。综合上述事实,公司认为不再具有参与常州锂源经营决策的权力,对常州锂源丧失了重大影响。 1、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丧失重大影响的相关会计处理 (1)对联营企业丧失重大影响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丧失重大影响时点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 13,897.92 丧失重大影响时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4,768.84 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9,129.08 (2)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资本公积5,993.09万元转入投资收益。 2、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关于重大影响的判断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一)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二)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三)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四)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五)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投资方一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企业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恰当的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 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五条规定: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剩余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目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综上所述,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丧失重大影响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说明对西安易能、山西贝特瑞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减值依据及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及时性及合理性 1、西安易能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减值依据及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 2019年9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纳米与西安易能及其原股东签署投资协议,贝特瑞纳米以实物资产电池包作价8,800万元出资,认购西安易能3,13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13.54%,并有权委派1名董事。 西安易能的核心业务为储能电站EMC服务,2019-2020年,考虑到西安易能业务处于起步阶段,且账面亏损金额较小、投资时间较短,该项投资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2021年末考虑到西安易能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贝特瑞纳米出资时溢价较高,该项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因此每年末进行了减值测试,结合西安易能财务报表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乘数等信息估计可回收金额,账面价值超出可回收金额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各年度计提金额如下: 年度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1,495.71 1,454.32 1,933.16 3,350.22 2024年4月,贝特瑞纳米起诉西安易能及其控股股东回购股份,2025年6月光明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胜诉。2024年末,考虑到贝特瑞纳米与西安易能发生了诉讼事项,以及公司前期对西安易能尽调结果显示,西安易能流动资产较小,主要长期资产已被抵押或质押,不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且其控股股东主要为自然人,预计履行回购义务的能力不强,因此从谨慎性出发,公司对该项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山西贝特瑞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减值依据及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 山西贝特瑞原为公司子公司,2019年12月,公司调整石墨化加工业务板块的投资与控股策略,转变为战略持股,将持有的山西贝特瑞部分股权转让给山西贝特瑞其他股东,公司对山西贝特瑞不再施加控制,山西贝特瑞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转换日, 该项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计量。 山西贝特瑞主要从事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是负极材料生产企业的石墨化加工商,近年来其业绩受石墨化加工业务价格波动影响较大,2020-2024年石墨化加工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说明:上述数据来源于百川盈孚。 石墨化行业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经历了景气度快速的提升与下降的变化,并在2020年出现持续下跌,同时,山西贝特瑞2019-2020年均出现大额亏损,该项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山西贝特瑞2020年末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该项投资的减值计提金额。 2021年起,石墨化行业重新进入景气度上行周期,石墨化价格快速上涨,山西贝特瑞经营业绩也出现了明显改善,2021、2022年大额盈利、2023年小幅亏损,因此2021、2022、2023年末公司判断该项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 2024年,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石墨化加工费价格持续下跌,山西贝特瑞2024年出现大额亏损,同时,新能源行业供给侧过剩,降本压力向上游传导,且新增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多采取一体化生产模式,自建石墨化产线,预计石墨化加工价格未来将保持平稳,难以出现大幅上涨,因此公司判断该项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山西贝特瑞2024年末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该项投资的减值计提金额。 山西贝特瑞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年度 2020年 2024年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万元) 1,239.63 1,096.69 3、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 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下列迹象出现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 综上所述,公司在西安易能、山西贝特瑞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计提了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和测试与投资活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控制是否恰当设计并得到有效执行; 2、了解联营企业亏损的原因,对联营企业所处行业状况进行了解,查阅联营企业审计报告或报表等资料,分析联营企业持续亏损原因的合理性; 3、获取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明细账,根据联营企业投资协议、审计报告或报表等资料,复核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及金额准确性: 4、评价公司关于对联营企业丧失控制权依据的充分性,并复核公司关于权益法转公允价值相关的会计处理过程,重新计算投资收益金额; 本报告书第28页共56页 5、了解、评价管理层减值迹象判断结果,评价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方法,复核相关的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以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本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丧失重大影响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公司在西安易能、山西贝特瑞股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计提了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 问题6、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12.88亿元,计提减值准备6,778.33万元,账面价值12.20亿元。其中,大额银行存单余额7.62亿元,期初为0;项目代建工程款余额1.78亿元;拟投出资产包余额1.68亿元,计提减值准备6,178.33万元;预付设备、工程、土地款账面余额1.55亿元;贷款履约保障基金60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年报披露,拟投出资产包系2020年9月子公司贝特瑞纳米债务重组,所获偿的公允价值为1.68亿元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贝特瑞纳米未来拟将其用于投资运营,截止报告日,相关运营、投资事项尚在筹划中。另外,你公司在其他流动资产中列示大额银行存单9.81亿元,较期初增长92.43%。你公司解释“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主要是部分大额存单重分类,其他流动资产增长主要是下属子公司的大额存单增加”。 请你公司: (1)列示期末大额银行存单的存放地点、利率水平、期限等,说明重分类的原因,分别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说明拟投出资产包所涉机器设备的具体用途,与贝特瑞纳米生产经营是否匹配,长期未投入运营的原因,下一步的使用计划,减值测试的过程及依据,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列示项目代建工程款、贷款履约保障基金及预付设备、工程、土地款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手名称、资产交付进展等,说明相关款项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计提减值准备的过程及依据。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列示期末大额银行存单的存放地点、利率水平、期限等,说明重分类的原因, 分别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大额银行存单的存放地点、利率水平、期限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属公司 存放银行 存单本金金额 期限 年利率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一年以上 2.6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年以上 2.6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一年以上 2.6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一年以上 2.6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年以上 2.6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一年以上 2.6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一年以上 2.6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一年以上 2.6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年以上 2.6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年以上 2.6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 一年以上 2.5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 -年以上 2.50% 贝特瑞(江苏)新材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 一年以上 2.50% 料科技有限公司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 一年以上 2.5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 一年以上 2.5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 一年以上 2.5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 一年以上 2.5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 一年以上 2.5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 一年以上 2.50%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000.00 一年以上 2.5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30,000.00 一年以上 3.1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0 一年以上 3.0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5,000.00 一年以上 2.8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5,000.00 一年以上 2.4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4,000.00 一年以上 2.0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000.00 一年以上 2.0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常州分行 10,000.00 一年 2.0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金坛支行 10,000.00 一年以上 3.3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金坛支行 10,000.00 一年以上 2.15%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金坛支行 10,000.00 一年以上 2.7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金坛支行 10,000.00 一年以上 2.7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儒林支行 2,000.00 一年以上 3.10%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儒林支行 5,000.00 一年以上 3.35%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儒林支行 5,000.00 -年以上 3.35%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儒林支行 5,000.00 一年以上 2.35%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儒林支行 2,000.00 一年以上 2.35% 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儒林支行 5,000.00 一年以上 2.35% 合计 170,000.00 注:上述存单金额不含受让大额银行存单时支付的利息和截止期末按照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合计4,345.88万元。 公司大额银行存单主要为子公司江苏贝特瑞、常州贝特瑞存放于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大额银行存单,协议约定在约定期限后可以随时支出,并按照固定利率计息。存放于其他银行的大额银行存单均约定了固定到期日,持有至到期按照固定利率计息。上述大额银行存单收益率固定,相关子公司没有将其通过转让或者提前支取的方式改 变其持有的意图,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七条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存续期限一年以上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存续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综上所述,公司所持有的大额存单在“其他流动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列报依据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说明拟投出资产包所涉机器设备的具体用途,与贝特瑞纳米生产经营是否匹配长期未投入运营的原因,下一步的使用计划,减值测试的过程及依据,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拟投出资产包系2020年9月公司子公司贝特瑞纳米与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及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所获偿的公允价值为16,816.09万元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 由于该资产包与贝特瑞纳米的生产经营不相匹配,自取得该资产包后,公司一直在与当地政府沟通盘活资产的事项,但是由于湖北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历史债务及厂房土地抵押问题,导致该资产包长期未投入运营。 湖北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完成破产清算,同时设备所在的厂房土地于2024年8月份被襄阳高新区政府拍得;公司就后续资产盘活已与襄阳高新区政府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政府目前在办理房产和土地的权证,待权证办理结束后,通过政府投资平台与公司开展投资合作,推动该资产包投入运营。 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均聘请了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2021-2023年度为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度为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拟投出资产包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截至2024年末累计计提减值准备6,178.33万元,其中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1,661.88万元,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本报告书第33页共56页 (三)列示项目代建工程款、贷款履约保障基金及预付设备、工程、土地款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手名称、资产交付进展等,说明相关款项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计提减值准备的过程及依据 1、项目代建工程款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手名称、资产交付进展 2021年11年,公司与山西君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奥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牛素芳签署《关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各方拟通过成立合资公司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瑞君公司”)建设“年产7万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线项目,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额18.4亿元。公司持有山西瑞君公司51%股权,山西瑞君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甲方(璐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八通一平(煤气、热力、电力、电讯、上水、下水、雨水、道路通及场地平整),八通一平由甲方负责解决落实,同时,结合地势实际,护坡修砌等均包含在场地平整中,仍由甲方负责解决落实,甲方可委托乙方(山西瑞君公司)代为施工,乙方施工结束并结算后,由甲方对施工结算费用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应由甲方承担费用由甲方负责解决、落实并全额返还乙方。 为了加快项目进度,明确各方责任,山西瑞君公司与璐城区人民政府签署《山西瑞君新材料项目部份工程代建协议》,约定由代建单位(山西瑞君公司)对代建项目从项目设计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代理,并保证从前期到峻工验收的合法运作。同时,山西瑞君公司与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合同,开展八通一平等代建项目建设,截止2024年末,项目累计发生代建工程款17,778.12万元,根据业务的实质,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列报。目前项目处于政府财审过程中。由于代建项目造价金额较大,导致该项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余额较大。 2、贷款履约保障基金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手名称、资产交付进展 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履约保障基金余额为600万元,该款项形成于2017年,公司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取得信托贷款6亿元,同时结合监管要求,按照发行金额的1%认购信托贷款保障基金,即在取得新华信托贷款的同时缴纳600万元信托贷款保障基金。 新华信托已破产清算,江苏贝特瑞已经在新华信托相关系统中提交了赔付申请及佐证材料,正在等待破产清算分配,因此从谨慎性出发,公司对该贷款履约保障基金全额计提 减值准备。 3、预付设备、工程、土地款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手名称、资产交付进展等 预付设备、工程、土地款账面余额1.55亿元,其中预付设备款1.04亿元,预付土地款0.29亿元,预付工程款0.22亿元,2025年1-5月资产交付或者结转的预付设备款金额为0.55亿元、预付工程款金额为0.014亿元,预付土地款0.05亿元。预付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款项主要交易对手及其交易背景、期后资产交付见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交易对手方 金额 交易背景 2025年1-5月资产交付或结转金额 未结转原因 预付设备款 河南盛萨新材料有限公司 3,360.17 购买厂房、设备的预付款 对应厂房设备尚未达到交付条件 预付土地款 SARLSOCIETEDAMENAGEMENTTANGERTECH 2,408.51 摩洛哥负极购买建厂房建设用地预付的购地意向金 正式购地合同尚未签订,未具备交付条件 预付工程款 TANGERMEDUTILITIES 2,013.26 摩洛哥正极20千伏配电网连接工程 工程未达到结算条件 预付设备款 中国航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396.97 印尼贝特瑞负极产线建设设备采购 1,396.97 预付设备款 KOREAMATERIALDEVELOPMENTCO.,LTD 1,289.01 江苏贝特瑞高镍四期回转窑货款 产线规划出现变动,协商调整中,暂未交付 预付设备款 湖南华夏特变股份有限公司 619.85 印尼贝特瑞二期产线建设设备采购 619.85 预付设备款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511.72 印尼贝特瑞产线建设配件采购-电缆 511.72 预付土地款 PT.KawasanIndustriKendal 511.44 印尼贝特瑞土地购买款 511.44 预付设备款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34.00 印尼贝特瑞二期产线建设设备采购 434.00 预付设备款 湖南德景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73.82 印尼贝特瑞负极产线建设设备采购 373.82 预付设备款 ROBOTECHNOLOGIESAUTOMATION(SUZHOU)CO.,LTD 314.42 印尼贝特瑞负极产线建设设备采购 314.42 预付设备款 PT.SABUKDANJALANGRUPRANTAIPASOKAN 244.98 印尼贝特瑞办公楼、宿舍楼及车间家具采购 244.98 预付设备款 深圳市关格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241.04 深圳总部预付设备款 241.04 预付设备款 深圳科创粉体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151.80 印尼贝特瑞塔涡自动装卸料系统 151.80 预付工程款 深圳市华宇天工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105.00 公司装修工程预付款 105.00 预付设备款 上海思百吉仪器系统有限公司 100.59 惠州贝特瑞检测设备采购 100.59 合计 14,076.57 占总金额的比例 90.67% 预付设备、工程、土地款余额较高,主要由于公司各生产基地陆续建设,特别是海外项目建设推进,工程建设相关的预付款项较多。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大额银行存单明细表,并检查相关银行单据、协议条款等,评价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2、拟投出资产包所涉机器设备的明细表,了解相关机器设备的运营情况及未来使用计划,并对机器设备进行盘点,关注相关设备的状态以及是否真实存在; 3、获取拟投出资产包评估报告,了解和评价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并对评估方法等进行复核; 4、获取项目代建工程款、贷款履约保障基金及预付设备、工程、土地款明细表,结合合同等资料对大额项目进行检查,评价相关项目的真实性,并分析余额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5、对大额代建工程款、贷款履约保障基金及预付设备、工程、土地款的交易对手背景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其履约能力,评价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对大额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项目执行替代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大额银行存单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 本报告书第36页共56页 拟投出资产包减值准备计提充分;3、代建工程款、贷款履约保障基金及预付设备、工程、土地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减值准备计提具有合理性。 问题7、关于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4.63亿元,较期初增长263.03%。其中预计费用8,153.35万元,较期初增长215.53%;往来款2.69亿元,较期初增长5550.70%。 请你公司: (1)说明预计费用的具体内容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本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列示往来款的应付对象名称、形成原因及期末余额,说明本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预计费用的具体内容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本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其他应付款中的预计费用项目8,153.35万元,较期初增长5,569.30万元,主要是海外基地投入运营,预提的煤炭及发电机组租赁费4,468.36万元。主要内容如下: 内容 期末余额 2025年1-5月结转情况 未结转金额 未结转原因 煤炭和发电机组租赁费 4,468.36 2,369.29 2,099.07 逐步结算并支付 预提劳务费等 961.64 806.35 155.29 逐步结算并支付 办公费 711.18 438.38 272.80 逐步结算并支付 物料消耗 442.91 442.91 0.00 逐步结算并支付 其他零星费用 1,569.27 1,343.85 225.42 逐步结算并支付 总计 8,153.35 5,400.77 2,752.57 单位:万元 预计费用本期末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建设中的海外子公司逐步开始运营,期末已实际发生但尚未结算并支付的煤炭和发电机组租赁等费用大幅增加。 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其他应付款”科目用于核算企业除应付票 本报告书第37页共56页 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预计费用属于企业实际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符合“其他应付款”的核算范围,且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因此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列示往来款的应付对象名称、形成原因及期末余额,说明本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余额为2.69亿元,较期初的0.05亿增长2.64亿元,增长的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StellarInvestmentPTE.LTD 25,500.00 StellarInvestmentPTE.LTD为印尼贝特瑞股东,印尼贝特瑞二期建设资金较为紧张,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向股东StellarInvestmentPTE.LTD借款折合人民币2.55亿元,2025年4月该款项已转为印尼贝特瑞资本金。 鸡西市柳毛富祥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867.93 2024年12月,公司子公司鸡西贝特瑞收购鸡西市柳毛富祥石墨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截至2024年末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867.93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该款项于2025年3月支付。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其他应付款-预计费用明细表,对大额预计费用项目进行检查,评价预计费用的真实性; 2、对预计费用的期后结转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报告期预计费用的合理性; 3、获取其他应付款-往来款明细表,结合合同、银行回单等对大额往来款项进行检查,评价往来款的真实性,并对期后结转情况进行检查; 4、对大额其他应付款项目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项目执行替代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其他应付款-预计费用本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其他应付款-往来款本期大幅增长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问题8、关于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关联方SKonCo.,Ltd.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30.38亿元,同比减少72.56%,采购原材料金额5.49亿元,同比减少85.9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38亿元;对关联方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9.36亿元,同比减少56.05%,应收账款期末余额4.06亿元。 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与SKonCo.,Ltd.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说明与SKonCo.,Ltd.的交易内容,购销产品或服务是否存在实质差别,同时发生采购、销售的原因及必要性; (2)说明关联销售大幅下降对公司业绩是否会持续产生不良影响; (3)说明你公司对SKonCo.,Ltd.、亿纬锂能的信用政策与其他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期末对亿纬锂能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期后回款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 【公司回复】 (一)结合你公司与SKonCo.,Ltd.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说明与SKonCo.,Ltd.的交易内容,购销产品或服务是否存在实质差别,同时发生采购、销售的原因及必要性 1、公司与SK的交易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正极材料及先进新材料的研发创新与产业化应用,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正极材料,SKonCo.,Ltd(以下简称“SK”)为全球知名的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从2013年7月开始,公司与SK开始合作,向SK销售负极材料、正极材料,双方合作时间已超过十年,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从SK采购氢氧化锂和接受劳务服务,氢氧化锂是公司正极材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是公司子公司常州贝特瑞接受SK委派管理人员提供劳务服务;公司向SK销售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是其 生产锂电池的原材料之一。公司从SK采购氢氧化锂,并通过自身的技术、制造能力生产正极材料,其最终产品的分子结构和功能用途发生了显著变化,两者存在实质区别。报告期内公司与SK的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内容 2024年交易金额(万元) 氢氧化锂 (锂盐) 54,861.15 劳务服务 58.75 小计 54,919.91 正极材料 235,864.69 负极材料 67,921.62 小计 303,786.31 2、同时发生采购、销售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正极材料产品为三元正极材料,三元正极材料的原材料主要为氢氧化锂(锂盐)、三元前驱体,由于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高,氢氧化锂(锂盐)、三元前驱体采购价格受锂、钻、镍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影响,一旦出现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或下跌,将导致公司产品毛利产生较大波动,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SK作为全球动力电池头部厂商,对上游关键矿产资源的控制能力远强于公司,公司从SK采购氢氧化锂(锂盐),有利于保障锂盐的供应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供应链及经营业绩稳定性的冲击。 综上所述,公司与SK同时发生采购、销售交易,有利于保障锂盐的供应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供应链及经营业绩的冲击,因此交易是必要的。 同行业公司 同一客户供应商 公司向其销售情况 公司向其采购情况 芳源股份 松下 主要销售三元前驱体,松下是第一大客户,2021年销售金额为9.2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4.49% 2021年向松下中国采购镍豆、钻豆7.78亿元,为第一大供应商,占当年采购总额的37.26% 五矿新能 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 主要销售三元正极材料产品,9017年金 090年年告 -大客户,收入分别为3.94亿元9.29亿元、16.12亿元和7.64亿元,占比分别为25.03%、36.49%58.43%和38.20% 采购三元前驱体、硫酸镍、硫酸锰、碳酸锂等原材料,2017年至2020年,公司向其采购额分别为2.99亿元、7.22亿元、11.61亿元、4.93亿元,占比分别为21.35%37.30%、53.09%和27.95%。其中向湖南邦普采购三元前驱体金额 多家从事三元正极材料业务的上市公司存在与大客户同时发生采购、销售交易的情况如下: 同行业公司 同一客户供应商 公司向其销售情况 公司向其采购情况 占外购三元前驱体的比例分别为95.45%、99.87%、93.97%和99.78%。 厦鹤新能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销售钻酸锂等产品,2017年至2020年为公司第一大客户收入分别17.23亿元、39.74亿元36.42亿元、42.99亿元,占比分别40.91%、56.56%、52.19%和53.80% 采购钻中间品、氯化钻等原材料。2017年至2020年公司向采购额分别为9.38亿元、9.42亿元0.24亿元和1.70亿元,占比分别为25.51%、14.92%、0.38%和2.37% 容百科技 天津力神 主要销售NCM523、NCM622NCM811等产品,2016年至2018年为公司第一大客户,收入分别为0.68亿元、3.69亿元和6.40亿元,占比分别为18.92%19.62%和21.06% 采购碳酸锂、硫酸钻和硫酸镍等原材料,2016年至2017年,公司向其采购金额分别为0.21亿元和1.91亿元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问询回复及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 (二)说明关联销售大幅下降对公司业绩是否会持续产生不良影响 SK、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子公司亿纬亚洲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成为公司子公司常州贝特瑞股东,SK、亿纬锂能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常州贝特瑞25.00%和24.00%的出资份额,且在常州贝特瑞分别拥有一个董事席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SK、亿纬锂能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公司对关联方SK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30.38亿元,同比减少72.56%:对关联方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金额9.36亿元,同比减少56.05%。以上关联销售大幅下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业绩下降,主要是受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行,公司负极材料受价格下降压力,正极材料受终端市场影响销量大幅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降,而非受“关联方”影响导致下滑,符合行业总体变动趋势。针对这一情况,公司也采取了多种应对措施如开拓和导入新战略客户、深入挖掘关联客户需求等,公司客户覆盖了全球主流电池厂商,合作关系稳定。因此,关联销售大幅下降不会对公司业绩持续产生不良影响。 (三)说明你公司对SKonCo.,Ltd.、亿纬锂能的信用政策与其他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期末对亿纬锂能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期后回款情况 1、公司对SKonCo.,Ltd.、亿纬锂能的信用政策与其他供应商、客户情况比较 公司销售信用政策为:国内客户销售信用期通常为30-90天,以电汇、承兑汇票、供应链结算工具等方式结算,国外客户销售信用期通常为30-90天,以电汇方式结算。公司采购结算账期通常为30-90天,以电汇、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 公司对SKonCo.,Ltd.、亿纬锂能的信用政策与上述信用政策一致,与其他供应商、客户是不存在较大差异。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公司向SK、亿纬锂能销售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锂盐采购价格根据公开市场价格(亚洲金属中价DDP中国交割月平均价格、韩国、中国、日本清关价格加权月平均值、Fastmarkets电池氢氧化锂价格)进行定价。 负极材料产品:SK平均销售单价较其他非关联方客户高,亿纬锂能平均销售单价较其他非关联方客户低,主要是公司对其销售的负极材料产品结构不同所致。 正极材料产品:SK为公司正极材料产品的主要客户,其销售单价与其他非关联方客户销售单价差异不大;亿纬锂能销售单价较其他非关联方客户高,主要由于对其销售发生在上半年,年初市场价格水平较高相应产品销售价格较高。 公司产品定价政策主要是根据客户或双方确定的产品具体规格及要求,结合产品成本,销售基价、产品利润、市场供需、市场价格,与客户进行协商而定。公司与主要客户定价原则较为统一,因此公司与SK、亿纬锂能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公司向SK采购锂盐的平均价格略高于其他供应商,由于本年锂盐价格呈持续下降趋势,波动较大,因此采购时间点不同会导致采购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整体上看,公司从SK采购的锂盐平均价格与其他供应商差异不大,采购价格较为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与SK、亿纬锂能的关联交易是公允的。 3、期末对亿纬锂能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期后回款情况 2024年末,公司对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4.06亿元,较期初下降31.25%。公司对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原因为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作为公司重要客户,年度销售金额较大。2024年末应收账款中,信用期内应收账款为2.35亿元,信用期外应收账款为1.71亿元,2025年1-5月回款金额为3.51亿元。 2024年,按公司与亿纬锂能交易金额和往来余额计算的亿纬锂能销售回款天数为156天,按亿纬锂能披露的年报数据测算,亿纬锂能对供应商付款周期为169天左右,公司对亿纬锂能的销售回款天数与亿纬锂能对其整体供应商的付款周期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亿纬锂能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原因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对公司与SKonCo.,Ltd.的交易内容进行检查,结合双方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分析同时发生采购、销售的原因及必要性; 3、分析关联销售大幅下降的原因,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盈利情况及主要客户情况,判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4、获取并检查公司与SKonCo.,Ltd.、亿纬锂能及其他主要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比较信用政策等主要条款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5、获取并复核关联方交易明细表,比较对关联方的销售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或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判断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6、获取亿纬锂能应收账款明细表,分析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对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 7、对SKonCo.,Ltd、亿纬锂能交易额及往来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对于关联交易,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了解并测试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关联方清单并通过天眼查等工具查询比较,确认关联方清单的准确性; 3、对主要关联方交易额及往来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4、执行分析性程序,判断关联方销售收入和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获取并复核关联方交易明细表,比较对关联方的销售或采购价格与对非关联方同类产品的销售或采购价格或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判断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6、检查关联交易及往来余额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准确性; 7、对于交易金额较大的供应商,结合其工商信息查询结果,复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与SKonCo.,Ltd.购销产品或服务存在实质差别,同时发生采购、销售具有必要性、原因具有合理性;2、公司客户覆盖了全球主流电池厂商,合作关系稳定,业绩下降主要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关联销售大幅下降对公司业绩不会持续产生不良影响;3、公司对SKonCo.,Ltd、亿纬锂能的信用政策与其他供应商、客户不存在较大差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期末对亿纬锂能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问题9、关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你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0亿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764.20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3亿元。 请你公司: (1)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时间、投资对象名称、投资目的、持股比例等,并说明划分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说明对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判断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时间、投资对象名称、投资目的、持股比例等,并说明划分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对象名称 取得时间 截止2024年末持股比例 投资目的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5% 短期内出售获取收益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注: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原为公司联营企业,自2023年12月起公司不再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投资对象名称 取得时间 截止2024年末持股比例 投资目的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0.90%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对象名称 取得时间 截止2024年末持股比例 投资目的 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 2.15054%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深圳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 1%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武汉理工氢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 2.771%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黑龙江省石墨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 4.5%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3560%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河北坤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4504%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福建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022年 4.2696%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0.2126%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 2.5%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青岛洛唯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 4.18789%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大连东方碳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4.76191%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 4.04565%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有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19年 9.62791%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鸡西龙鑫碳素有限公司 2018年 5%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江苏动力及储能电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 5%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2024年 4.5911%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EvolutionEnergyMinerals Limited 2024年 9.9% 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本公司将上述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根据其流动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 公司根据持有目的划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司将短期内出售获取收益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将长期持有、与公司存在上下游产业协同度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对象为上市公司股票,公司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获取收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包括原材料供应商、石墨化加工商、设备厂商、研发机构以及下游储能业务企业,公司以长期持有为目的,对相关其他进行战略性持股,以提高上下游产业协同度 本报告书第45页共56页 3、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企业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应当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得以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附件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反映。 综上所述,公司对外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初始入账时,主要结合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实际运营、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委派董事、是否对被投资单位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如最终判定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将该股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反之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持有目的和期限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说明对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判断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状况选择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对于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或流动性受限,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市场法、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对象名称 公允价值判断依据 公允价值测算过程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级市场收盘价 二级市场收盘价×持股数量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增资价格 外部增资价格×持股数量 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 深圳石墨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 武汉理工氢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 黑龙江省石墨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 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 河北坤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同行业公司平均市净率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同行业公司平均市净率×流动性折扣 福建科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 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同行业公司平均市净率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同行业公司平均市净率×流动性折扣 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外部增资价格 外部增资价格×持股数量 青岛洛唯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 大连东方碳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本年新增投资,按投资成本计量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同行业公司平均市净率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同行业公司平均市净率×流动性折扣 有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 鸡西龙鑫碳素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 江苏动力及储能电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被投资方财务报表 账面每股净资产×持股数量 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 外部增资价格 外部增资价格×持股数量 EvolutionEnergyMinerals Limited 二级市场收盘价 二级市场收盘价×持股数量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EvolutionEnergyMineralsLimited为澳交所上市公司,上述公司的交易存在活跃市场,因此采用二级市场收盘价测算公允价值。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外部单位增资,增资价格能够体现上述公司的公允价值,因此采用市场法进行估值,参考最新融资价格测算公允价值。 河北坤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于近年来外部融资较多,交易较为活跃,流动性较好,因此采用市场法进行估值,参考上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净率并考虑流动性折扣测算公允价值。 其他被投资对象由于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可利用数据较少,因此采用成本法进行估值,参考上述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测算公允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收益法,是将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现值的估值技术。成本法,是反映当前要求重置相关资产服务能力所需金额(通常指现行重置成本)的估值技术。综上所述,公司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判断依据、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和测试与投资活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控制是否恰当设计并得到有效执行; 2、检查投资协议、被投资单位工商档案等资料,结合投资目的与被投资单位实际经营情况等,评价公司主要投资划分为金融资产的依据是否恰当: 3、了解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业务目标,评估管理层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4、检查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明细表,评价公司采用估值模型的适当性,将关键参数与市场数据及其他支持性证据进行核对,复核其估值结果的合理性; 5、检查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明细账,获取被投资单位审计报告或报表等资料,复核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的计算过程及金额准确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划分依据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相关资产公允价值的判断依据、测算过程具有合理性。 问题10、关于递延所得税 报告期内你公司净利润9.46亿元,所得税费用1.97亿元,其中当期所得税费用3.61亿元,递延所得税费用-1.64亿元。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4.90亿元,较期初增长35.38%。其中待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1亿元,较期初增长77.77%;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574.15万元,较期初增长87.43%。另有可抵扣亏损7.44亿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请你公司: (1)列示各亏损主体的可抵扣亏损余额,并结合各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盈利预测,分别列明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说明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说明由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名称、交易的必要性、内部交易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未实现收益的具体金额及相关主体的所得税税率, 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是否根据管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分析测算相关公司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并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进行审慎判断。 【公司回复】 (一)列示各亏损主体的可抵扣亏损余额,并结合各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盈利预测,分别列明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说明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各亏损主体的可抵扣亏损余额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单位:万元 主体名称 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金额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 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759.19 1,763.88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759.50 939.87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456.62 1,114.15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1,140.48 4,671.07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983.15 5,995.79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312.24 1,096.84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6,522.82 2,478.42 其他主体 74,415.66 合计 173,349.64 18,060.02 本公司全球营销中心负责产品统一对外销售,供应链中心根据产品订单情况,安排各子公司(生产基地)进行生产。上述确认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体中,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及加工天然石墨原材料,向各产品基地提供原料,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各产品基地提供石墨化加工业务: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成品,由贝特瑞新材料集团销售有限公司统一对外销售。公司根据产品销售价格、各环节的产品状况,公平、合理定价。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三元正极材料,自产自销。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本年产品销售价格下行,同时部分公司申报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形成较大金额的可抵扣亏损。由于本年天然石墨负极材料销量下降,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固定成本较高,叠加本年产品销售价格下行,同时申报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形成较大金额的可抵扣亏损。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本年新投产,产能爬坡中,固定成本较高,叠加本年产品销售价格下行,形成较大金额的可抵扣亏损。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受终端市场影响销量大幅下降,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成本较高,同时申报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形成较大金额的可抵扣亏损。 2、各主体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下; 主体名称 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金额 预测期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 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759.19 15,699.72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759.50 15,196.64 山西瑞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456.62 6,161.59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1,140.48 31,400.85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983.15 29,656.59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312.24 9,942.15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6,522.82 25,563.78 单位:万元 近年来全球锂电材料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但在行业快速扩张的背景下,产能过剩、市场竞争的加剧给整个行业带来了挑战和压力。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税前利润114,365.54万元,仍保持较高水平,但部分子公司因产品销售价格下行,以及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的成本偏高,形成较大金额的可抵扣亏损。公司将凭借领先的市场地位、优质的客户群体强大的研发实力、全产业链布局的优势以及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持续推进技术创新,深化各子公司(生产基地)精益管理与降本增效,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将合理安排各子公司(生产基地)生产,将产品利润在各生产制造环节进行公平、合理分配,使得各子公司(生产基地)能够取得合理利润。综上所述,相关主体未来期间取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的可能性较高。 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判断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盈利情况、业务规模、经营计划及未来预期等多种因素,在可抵扣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2024年末,各亏损主体累计产生可抵扣亏损173,349.64万元,其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金额为98,933.99万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金额为74,415.66万元。 公司在研发水平、客户群体、产业链布局、生产制造经验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竞争力较强,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负极材料出货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球第一。最近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45,175.29万元、1,049,135.01万元、2,567,867.64万元、2,511,943.82万元、1,423,681.64万元,公司实现的税前利润分别为56,355.86万元、167,044.27万元、257,744.52万元、224,412.45万元、114,365.54万元,收入规模较大,连续盈利且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公司所处的锂电材料市场未来还会保持增长的态势,但增速放缓,市场激烈的竞争状态也将会持续,在此种情况下,公司将持续推动降本提效和精益管理,围绕原料采购、核心工序、工艺革新等方面全方位落实降本提效,推动各子公司(生产基地)重大技术革新和降本专项,做好存货管控,提升营运效率。 以后年度公司将合理安排各子公司(生产基地)生产,将产品利润在各生产制造环节进行公平、合理分配,使得各子公司(生产基地)能够取得合理利润。因此,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具有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综上所述,各亏损主体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金额,公司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说明由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主体名称、交易的必要性、内部交易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未实现收益的具体金额及相关主体的所得税税率,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本集团内部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主要产生于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购销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以及机器设备等长期资产。 公司由全球营销中心负责产品统一对外销售,供应链中心根据产品订单情况,安排各公司(生产基地)生产产品。由于各公司业务分工、生产优势不同,将不同生产阶段的存货以购销的形式在各公司之间流转,内部交易有利于统一供应链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综合生产成本,因此内部交易具有必要性。 由于公司生产基地较多,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种类较多,因此内部交易较为频繁、购销的存货及长期资产种类较多、交易金额较大,按照采购方汇总的未实现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方名称 采购方所得税税率 未实现收益金额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588.78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25% 15,457.66 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 458.82 惠州市鼎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 98.37 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 -59.70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 15% -504.87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5% 1,267.34 山东瑞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 54.89 深圳市瑞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 1,515.33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 -11.68 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 -410.40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 -5.28 印尼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0% 6,354.42 其他零星长期资产购销 15% 201.56 合计 23,827.6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综上所述,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取得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表,了解形成原因及确认依据,评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对计算过程进行复核; 2、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可抵扣亏损的形成原因,获取并检查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管理层认定依据; 3、获取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复核可抵扣亏损金额; 4、获取经管理层批准的相关子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预测,以考虑管理层所作预测结果的历史准确性,并评价管理层对包括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在内的关键假设指标的选择是否合理,对其可实现性进行复核; 5、对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执行重新计算,复核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的用来弥补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6、获取内部交易销售明细表,复核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及递延税资产金额; 7、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估计已确认和未确认与可抵扣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时所作判断的披露。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公司可抵扣亏损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内部交易未实现收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我们获取了相关公司管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表,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测过程进行了复核,并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公司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11、关于股权激励 2021年你公司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2024年你公司开展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请你公司说明本期股份回购及股权激励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对主要报表项目的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得的审计证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准确。 【公司回复】 (一)股份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 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0.000万元,不超过20.000万元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703,704股-7.407.407股。 截止2024年末,公司回购结果如下: 累计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数量 平均单价 17,320.17万元 9,279,136股 18.67元/股 公司将上述累计回购资金总额17,320.17万元计入库存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 股份支付》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企业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本企业职工的,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进行以下处理:1.回购股份企业回购股份时,应当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综上所述,报告期公司回购股份增加库存股金额17,320.17万元,减少货币资金17,320.17万元,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总数为2.5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授予时总股本的5,15%。本计划授予日的股票期权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可在随后的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在四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分别为获授股票期权的25%、25%、25%、25%。 股权激励计划于2021年4月29日授予股票期权2,170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307人(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人),于2021年10月12日授予股票期权330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83人(其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85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4月29日、2021年10月12日。 本年公司根据最新考核结果、实际离职情况,计算最新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2024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7,256,180.15元,其中计入资本公积26,279,299.63元,计入少数股东权益976,880.52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 -股份支付》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本报告书第55页共56页 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1-12集团内股份支付,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内发生股份支付交易的,接受服务企业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母公司的,应确认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向子公司高管授予股份支付,在计算子公司少数股东损益时,虽然子公司的股权激励全部是由母公司结算,子公司少数股东损益中应包含按照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分享的子公司股权激励费用。 综上所述,报告期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增加管理费用2,725.6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2,627.93万元,增加少数股东权益97.69万元,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对于股份回购 1、获取并检查股份回购相关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确定股份回购事项的真实性; 2、获取并检查回购账户的明细,并对股份回购数量进行函证; 3、检查股份回购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对于股权激励 1、获取并检查股份支付安排相关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并获取股份支付授予人员清单,确定股份支付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了解涉及股份支付相关的价格及其确定方法,检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是否已得到正确计量并在等待期内予以确认; 3、获取并检查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离职记录,并重新计算股份支付费用,包括评价参数运用的合理性以及复核计算过程的准确性; 4、检查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回购股份以及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核算等相关会计处理合理、准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书第56页共56页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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