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二〇二六年四月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仪”、“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6年1月16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2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拟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招商证券对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
基于发行人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招商证券进行的相关核查结果,招商证券就本次战略配售事宜的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一)战略配售数量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52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2383.91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23%。
1本次发行安排战略配售。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20.00万股,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10.00%。
2、战略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投资者不超过35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中信建投基金-共赢85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兆易创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共5名战略投资者,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战略投资者名单、拟认购金额及限售期限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拟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如下:
拟认购金额
序号名称限售期(月)(万元)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85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15404.0012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900.0012
3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0.0012
4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0.0012
5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00.0012
合计9004.00-
注:1、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上表中“拟认购金额”为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的认购金额,战
2略投资者同意发行人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配售。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5000万股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35名,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0%。
4、配售条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不再参与本次网下、网上发行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等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限售期限
本次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查意见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5000万股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35名,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0%”规定。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一)中信建投基金-共赢85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信息根据《中信建投基金-共赢85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等资料,并
3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s://www.amac.org.cn/),基本信息如
下: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85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产品名称“中科仪资管计划”)
产品编码 SBTX28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备案日期2026年3月23日成立日期2026年3月19日到期日2036年3月18日投资类型权益类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中科仪资管计划管理人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因此,中科仪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该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
3、战略配售资格
中科仪资管计划系为本次战略配售之目的设立,发行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中科仪资管计划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备案程序。中科仪资管计划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参与人员姓名、职务、类型和认购比例
本次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事宜已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科仪设立资管计划相应份额持有人员、职务、类型、认购金额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份额序号姓名主要职务类型(万元)持有比例
董事、总经理,南通中科仪
1王光玉高级管理人员303.005.61%董事长,上海上凯仪执行董
4事,广州中科仪执行董事、总经理
2孙俏俏工会主席,南通中科仪监事核心员工303.005.61%
3赵崇凌副总经理,南通中科仪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03.005.61%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
4刘井岩海上凯仪监事,南通中科仪高级管理人员303.005.61%董事,广州中科仪监事副总经理,南通中科仪董
5孔祥玲高级管理人员303.005.61%
事、总经理
6龚继华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303.005.61%
职工董事、人力资源总监、
7于宁核心员工177.003.28%
人力资源部部长
8佟雷生产总监、营销管理部部长核心员工177.003.28%
生产总监、真空干泵事业部
9刘在行核心员工177.003.28%
部长
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总
10马锦核心员工177.003.28%
经理
11袁方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主任核心员工177.003.28%
12王启佳真空仪器装备事业部部长核心员工123.002.28%
13孙影真空部件部部长核心员工123.002.28%
党委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
14许孟月核心员工123.002.28%
室主任
15张瑶审计部部长核心员工123.002.28%
16王震宇财务部部长核心员工123.002.28%
17杨爱华财务总监特别助理核心员工123.002.28%
18高辉技术管理部部长核心员工123.002.28%
信息化办公室主任、生产管
19张馨予核心员工123.002.28%
理部部长
20张贺良质量管理部部长核心员工123.002.28%
21王琪加工制造部部长核心员工123.002.28%
22于明鹤真空干泵事业部副部长核心员工123.002.28%
23唐飞南通中科仪常务副总经理核心员工123.002.28%
24周景玉南通中科仪副总经理核心员工123.002.28%
南通中科仪副总经理、上海
25董睿核心员工123.002.28%
上凯仪总经理
26秦柏林广州中科仪副总经理核心员工123.002.28%
真空仪器装备事业部电控
27戚晖核心员工107.001.98%
工程师
南通中科仪总经理助理、董
28金雪核心员工107.001.98%
事会秘书、销售管理部部长
南通中科仪销售总监、半导
29余文军核心员工107.001.98%
体销售部部长
30徐俊南通中科仪半导体销售部核心员工107.001.98%
5副部长
南通中科仪研发技术总监、
31张军核心员工107.001.98%
控制工程部部长南通中科仪技术研发部副
32王云核心员工107.001.98%
部长
33刘云鹏广州中科仪研发部部长核心员工107.001.98%
南通中科仪应用技术总监、
34沈超核心员工107.001.98%
应用技术部部长
合计5404.00100.00%中科仪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科仪员工战配资管计划参与人提供的承诺函、银行流水以及访谈记录,以及中科仪员工战配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承诺函,中科仪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均为个人自有资金,没有使用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没有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为资管计划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资管计划的情形。本次配售符合资管计划资金的投资方向要求。
6、限售期
中科仪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85700056P(以下简称“招商投资”)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凌江红设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注册资本1010000万元人民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住所书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大宗商品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经营范围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及
招商证券:100%持股比例
根据招商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核查,招商投资为
6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
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经核查,招商投资系招商证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持有其100%的股权,招商证券系招商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招商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3、战略配售资格经核查,招商投资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经核查,招商投资系主承销商招商证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关系外,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招商投资出具的承诺函,招商投资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根据招商投资提供的相关资产证明文件,招商投资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战略配售协议所约定的认购金额。
6、限售期
7招商投资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统一社会信用代
公司名称 91110108773369432Y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码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类型法定代表人何卫合资、上市)
设立日期2005年4月6日注册资本66727.7972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8号楼1至5层101
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设备、手持移动终端的研发;委托加工生产、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经营范围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十名股东:朱一明:6.8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19%;葛卫东:2.55%;InfoGrid Limited:1.9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65%,中国主要股东及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持股比例金:1.1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18%;王萍:1.1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创
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9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90%。
根据兆易创新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核查,兆易创新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兆易创新(603986.SH/3986.HK)为 A+H 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兆易创新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朱一明6.85%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19%
83葛卫东2.55%
4 InfoGridLimited 1.9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51.6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
61.19%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71.18%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王萍1.13%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9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100.90%
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兆易创新的公示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兆易创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一明。
3、战略配售资格
兆易创新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是中国领先的半导体设计企业。以 2024年销售额的统计口径,兆易创新是全球唯一一家在 NOR Flash、SLCNAND Flash、利基型 DRAM和MCU领域均排名全球前十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
其中 NOR Flash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二、中国内地排名第一,MCU产品
全球排名第八、中国内地排名第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兆易创新的总资
产为213.97亿元,净资产为192.23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92.03亿元,净利润为16.77亿元。
兆易创新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主要内容如下:
“(1)产业链资源整合和市场协同:兆易创新作是国内半导体龙头企业,拥有丰富的晶圆厂产业资源、供应链网络及产业集群优势,兆易创新将依托其自身及战略关联方在芯片设计及芯片制造产业资源,协助中科仪拓展半导体设备商及晶圆厂客户群体。双方通过联合市场推广、客户资源协同等方式,优化双方的供应链布局与市场渗透率,从而实现销售业绩的协同增长。
(2)产品开发和延伸应用领域:兆易创新的存储、MCU及传感器/模拟芯片,可用于仪器仪表、新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双方将在科学仪器元器件领域深度合作、联动开发。双方将延伸下游领域,共同拓展设备和芯片在新能源、工
9业控制等场景的系统应用,围绕高端制造领域的核心需求,拓展合作品类覆盖范围。
(3)在资本运作方面,双方将依托已有整体资源,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着力推进在资本市场和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合作。”经核查,兆易创新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兆易创新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兆易创新出具的承诺函,兆易创新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根据兆易创新提供的相关资产证明文件,兆易创新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战略配售协议所约定的认购金额。
6、限售期
兆易创新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MA002X200A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类型法定代表人张文冬
上市)设立日期2015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295556万元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9号
经营范围半导体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机
10械设备、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半导体刻蚀、去胶、快速退火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十名股东:北京屹唐盛龙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55%;最佳第一持股有限公司(BEST Holdings#1 LLC):
8.88%;海松非凡有限公司(Oceanpine Marvelous Limited):6.49%;天
津环旭创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48%;南京招银现代产业壹号股权投资主要股东及基金(有限合伙):3.4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鸿道致鑫创业投资合伙企持股比例业(有限合伙):2.82%;共青城渐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7%;天津和谐海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红杉鹏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最佳第二持股有限公
司(BEST Holdings#2 LLC):1.76%。
根据屹唐股份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核查,屹唐股份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屹唐股份(688729.SH)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屹唐股份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屹唐盛龙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55%
2 最佳第一持股有限公司(BEST Holdings#1 LLC) 8.88%
3 海松非凡有限公司(Oceanpine Marvelous Limited) 6.49%
4天津环旭创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48%
5南京招银现代产业壹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42%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鸿道致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2%
7共青城渐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7%
8天津和谐海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
9红杉鹏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
10 最佳第二持股有限公司(BEST Holdings#2 LLC) 1.76%
北京屹唐盛龙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唐盛龙”)持
有屹唐股份40.55%的股权,屹唐盛龙的出资结构如下:
11屹唐盛龙持有屹唐股份40.55%的股权,为屹唐股份直接控股股东。北京亦
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间接持有屹唐盛龙100%的出资份额,为屹唐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局持有亦庄国投100%的股权,因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局为屹唐股份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屹唐股份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所需晶圆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面向全球集成电路制造厂商提供包括干法去胶设备、快速热处理设备、干法刻蚀及等离子体表面处理设备在内的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及配套工艺解决方案。屹唐股份依靠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致力于为集成电路制造环节提供更先进处理能力和更高生产效率的集成电路设备。主要设备相关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干法去胶设备、快速热处理设备已应用在多家国际知名集成电路制造商生产线上并实
现大规模装机,干法刻蚀及等离子体表面处理设备已应用在多家国际知名集成电路制造商生产线上并正在持续进行市场开拓。屹唐股份的产品已被多家全球领先的存储芯片制造厂商、逻辑电路制造厂商等集成电路制造厂商所采用,服务的客户全面覆盖了全球前十大芯片制造商和国内行业领先芯片制造商。
2025年7月,屹唐股份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截至2025年9月30日,屹唐股份总资产116.41亿元,净资产87.92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7.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6亿元。
12屹唐股份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技术与产品协同开发:作为半导体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双方将在集成电路设备及核心部件的匹配优化、联合技术开发、新产品验证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国产半导体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技术进步与解决方案整合。
(二)市场与客户资源共享:双方将利用各自在国内外的客户基础,向客户
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半导体设备系统解决方案,协同拓展在逻辑、存储等半导体制造领域的市场。
(三)供应链国产化合作:双方将探讨在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等方面的供应链合作,共同推进国产化验证与采购。”经核查,屹唐股份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屹唐股份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屹唐股份出具的承诺函,屹唐股份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根据屹唐股份提供的相关资产证明文件,屹唐股份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战略配售协议所约定的认购金额。
6、限售期
屹唐股份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13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26118E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左丁设立日期1999年8月25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经营范围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8.1952%;深圳市星河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20.0001%;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2.7931%;上
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7996%;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主要股东及限公司:5.0305%;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922%;深圳市立业
持股比例集团有限公司:4.892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6730%;深圳市
亿鑫投资有限公司:3.3118%;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4448%;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2.3338%;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1.4003%;中兴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0.2334%。
根据深创投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经核查,深创投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
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深创投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编号:SD2401),并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00284)。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深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14根据深创投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核查,深创投上层自然人股东不存在不适合参
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深圳国资委”)直接持
有深创投28.1952%,直接及通过其持股的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等间接持股合计46.6339%,实际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51.6644%。
因此,深创投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国资委。
3、战略配售资格根据深创投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深创投成立于1999年,以“发现并成就伟大企业”为使命,以“打造世界一流投资机构”为愿景,通过专业化的投资形成产业影响力,致力于做创新价值的发掘者和培育者、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探路者和引领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创投累计管理各类资金总规模约5600亿元,构建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矩阵。深创投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导向,重点围绕信息科技、装备智造、新材料与新能源、健康产业领域进行布局,投资网络遍布全国。立足“科技产业服务机构”的定位,持续提升服务专业度,通过融资服务、产业对接、主题培训、企业治理、人才招聘等多种方式助推已投企业加速发展。截至2025年12月底,深创投直接投资企业数量约
1800家。其中,280余家企业分别在全球17个资本市场上市。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创投总资产518.90亿元,净资产318.7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47亿元,净利润21.74亿元。
深创投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主要内容如下:
15“(1)产业上下游协同与业务合作深创投在半导体(集成电路)关键材料、核心装备、先进制造及封装测试等领域已投资布局了多家优秀创新企业。深创投可协同产业链内优质企业与中科仪在高端科学仪器、真空设备、核心部件及子系统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推动中科仪的产品进入优质企业的生产链,进行工艺验证与产品导入,加速国产化替代,解决卡脖子问题,共享客户资源,共同提升我国在高端科学仪器及半导体装备领域的自主可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资本、市场与资源合作
深创投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并购重组、资产证券化等多个业务领域具有
丰富的经验积累和全面的专业能力。在与中科仪的战略合作中,深创投将充分发挥其专业化、市场化和体系化优势,调动自身深厚资源,为中科仪提供全方位的资本运作支持。
(3)产业生态共建与研究协同
双方将依托各自优势,共建开放协同的产业生态。双方可定期共同开展关于高端科学仪器、半导体设备等领域的市场动态、技术趋势及行业发展交流,共享前瞻性行业洞察。在巩固核心领域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合作边界外延至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更广泛的硬科技领域,构建跨领域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持续增强综合竞争力与生态协同效应,并通过品牌、资金与资源的整合联动,提升双方的市场价值与行业影响力。”经核查,深创投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深创投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16根据深创投出具的承诺函,深创投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者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根据深创投提供的相关资产证明文件,深创投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战略配售协议所约定的认购金额。
6、限售期
深创投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止情形核查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
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
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
17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
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18(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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