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5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2908号)。
2026年2月2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284号)。公司股票于
2026年3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156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9.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207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0638641.4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1433358.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026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026 号
1《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为41143.34万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1143.91万元。鉴于此,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项目投资总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项目名称号额金金额金金额武汉通领沃德汽车内
123725.5012716.9312716.93
饰件生产项目上海通领智能化升级
211014.5011014.5011014.50
项目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7912.497912.497912.49
4补充流动资金9500.009500.009499.42
合计52152.4941143.9141143.34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所需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后续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2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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